上海 万科实验小学:交通肇事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4 03:27:24
我妹妹于1996年8月,因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一大货车撞倒后压到车下,报案后,到医院检查没有很大直接外伤.交通肇事处理部门处以肇事责任人赔偿1000元现金.但我妹回家后在97年春节后突发精神分裂症,当时到一些小医院治疗(换过很多地方)至今也未治育.听朋友说,这个病因是因车祸引起的,可以找当时的肇事者赔偿损失.请问事故至今快10年了,还可以找当年的肇事者赔偿吗?
请问哪位老师可以告知,怎样才能鉴定出病因与交通事故有关?

有两点你需要注意,第一,精神病的形成是否和车祸有因果关系.这需要进行鉴定.第二,97年发现的病,应该在一年内行使诉讼.如果没有合法理由,似乎过了诉讼时效.祝你好运

健康遭到侵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开始计算。
你的情况恐怕不行了,因为97年突发精神病,我觉得是应当知道损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