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舞戒指:关于二战后,日本与德国对待斗争罪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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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反法西斯联盟的胜利宣告结束。在战争硝烟逐渐散去的六十年中,同为战争发动者的日本和德国在许多方面走过相似的道路,但在反思战争罪责问题上,两国政府却表现出了极为明显的不同。

  战后,联邦德国政府利用各种机会对纳粹德国的罪行进行真诚忏悔和谢罪。1970年12月,勃兰特总理在华沙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前的惊人一跪,被誉为“欧洲约一千年来最强烈的谢罪”。更为可贵的是,德国政府对二战的反思并没有仅仅停留在认罪、忏悔和道歉上,它在战争赔偿、战争纪念和历史教育等实际问题上也显示了极大的诚意:几十年来认真履行赔偿义务,向受害国及受害者个人支付了巨额赔偿;1994年德国议会通过《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严禁以任何形式宣传纳粹思想,并对新纳粹分子进行严厉追究;近十几年来,每年都在集中营旧址、主要战场、博物馆、西方盟军和苏军墓地举行各种各样的纪念活动,以警示世人;在教育方面,规定历史教科书必须包含足够的有关纳粹行为的内容,教师必须对有关纳粹专制特别是集中营和大屠杀的历史进行充分讲解。

  日本方面,尽管也有不少二战老兵对当年的罪行进行深深的忏悔,但日本政府却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诚意。日本教育部门一再修改历史教科书,不愿承认也不愿反思当年侵略东亚各国的史实;日本法院一再判决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的东亚各国受害者败诉;日本首相不断参拜靖国神社,并为远东国际法庭判处死刑的七个甲级战犯树立“七士之碑”。

  日本和德国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挑起者,也都承受过战败国家的经济和精神上的痛苦,但为什么在反思战争方面却表现出如此鲜明的态度对比呢?

  首先,战后对两国法西斯的清算程度不同。战后初期,德国被美、苏、英、法四国实行分区占领。为防止德国军国主义再起,四大国采取了严厉的制裁措施:召开纽伦堡审判,对纳粹战犯进行严惩;大规模清洗纳粹分子,取缔纳粹领导机构和秘密警察、党卫队等特务机构;重新划分德国疆界;强制德国偿付巨额战争赔款。1949年,又将其分裂成两个国家。四大国的武装占领,领土面积的减少,巨额的赔款负担,国家的长期分裂,迫使德国不得不反思发动战争的沉重代价。而日本则是在保留天皇制的前提下有条件投降的。控制日本的美国虽然主持了对法西斯分子的审判和制裁,但并不彻底,对战争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天皇根本没被起诉,许多重要战犯因“罪证不足”被释放。在战争赔偿方面,美国拟订的赔款数额与受害国所遭受的损失和所要求的数额相差甚远。后来,出于反共的战略考虑,美国更加放松了对日本的惩处。天皇制政体被保留,大批战犯免于惩罚,只偿付象征性的战争赔款,这种处理使日本无法感受到德国所承受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战争痛苦。

  其次,战后两国政权建立的基础不同。德国战败后,纳粹元凶希特勒自杀身亡,纳粹德国的政府机构和武装力量全部解散。无论是联邦德国还是民主德国政府,都与纳粹势力没有直接联系,许多政府首脑甚至就是纳粹的受害者。因此,他们在对待战争责任等问题上,能够比较超脱、客观地进行反省。而在日本,作为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象征的天皇没有被推翻,政权长期控制在被释放的战犯和军国主义分子手中,让这样的政府来反省战争罪责,无异于缘木求鱼。

  再次,两国所处的地缘环境不同。在欧洲,受德国侵略的周边国家如英、法、苏、波、比等在战后经济发展很快,且占据世界舆论要津,从实力和声势上对德国形成了巨大威慑。德国要谋求发展,就必须改善与周围国家的关系,要想实现这种和解,就要求它必须和以前的纳粹势力一刀两断,对以前的战争罪行进行彻底谢罪,树立崭新的国家形象。与此同时,深受纳粹迫害的犹太民族紧盯德国政治动态,组织专门机构长期从事对纳粹罪行的调查取证和起诉活动,不断将纳粹残杀犹太人的罪行公布于众。德国政府面对来自强势邻邦的监督和舆论压力,也需要深刻反省战争。而在远东地区,受到日本侵略的大都是刚刚获得民族独立的国家,本身国内问题纷杂,经济实力不强,故对日本的监督和威慑相对较弱。同时,出于各种原因,各受害国之间没有精诚团结,共同谴责日本的战争罪行,而是分别对日本采取了宽大为怀的政策。这种宽容不但没使日本心存感激,反而助长了其傲慢自大的意识。

  最后,两国的宗教和文化不同。从宗教方面来说,德国人多信奉基督教,内心中存在较深的 “罪感意识”,故能够真诚地忏悔自己的罪行。而日本人大都信奉神道教,缺乏基督教的“罪过文化”,也没有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故在反思历史方面较为迟钝。从文化渊源方面来说,尽管德国具有军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传统,一度助长和滋生了法西斯主义,但从根本上说,德国文化是欧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与欧洲文化相一致的自由、理性和科学精神。这些精神有助于德国克服法西斯主义,认识到前人犯下的严重错误。而日本人大都崇尚武士道精神,崇尚绝对忠诚、弱肉强食和优胜劣汰,对强者恭顺,对弱者强硬,不服输,不认罪。“他们宁愿用一百个错误来遮盖一个错误,而不愿诚心诚意地承认和改正这个错误。”这种宗教和文化的倾向,将日本不认罪、不忏悔的态度推向了极端。

  事实上,对二战德军的讨论要正面得多,鲜有对二战日军的纯军事讨论,我认为原因有

  1、最重要也是最广为人知的是,德国已经从法理上彻底认罪,德国已经获得了包括以色列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原谅;反观日本,发动战争的天皇得以善终,至今日本仍然对二战的罪行不承认。

  2、30年代的德国已经是工业化的强国,相比之下,处于亚洲的日本的工业化刚刚起步,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仍然是一个农业国家。德国的对手,从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来看,无一不是工业国家,因此欧洲战场更多地具有了机械化、工业化的特征。知道今日,整个世界尚且仍然处于机械化向信息化过渡的阶段,二战欧洲战场的机械化战争经验至今仍然有借鉴价值。而亚洲战场,战争更多地表现为步兵战斗、游击战、丛林战等形式,而且日本的对手,无论中国还是美英在亚洲的驻军都比较弱小,因此战争形式几乎表现为一面倒的格局。这种一方占有绝对优势的战争,相比欧洲那种势均力敌的战争,可借鉴的较少

  3、二战日军是狂热的、种族主义的皇家私人军队,日军从上到下,都必须为种种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的罪行负责,而不仅仅是少数高级军官。即使没有高级军官的教唆,从日军的本质来看,南京大屠杀仍然会发生,就像当年的旅顺大屠杀一样。这是日本对中国的仇视本质决定的。反观德军,除了盖世太保这样的特务机构,当年的德军是纯粹的职业军人,从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这就决定了德军的战斗是纯粹的战斗,而不是像日军那样的种族屠杀。至于集中营,那是特务机构的所为,和国防军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事实上,很多的资料都披露了,大量的德军将领都是极端反感种族屠杀的。要知道,德军的大多数将领,都是深受普鲁士传统影响,从小在军校成长起来的。他们就是纯粹的职业军人。也因为这样,德军更多地被对手所尊重,无论巴顿对隆美尔的惺惺相惜还是苏军对古德里安、曼施坦因的推崇,都表明,真正的军人搏杀在战场,而不是对弱者的屠杀。

  因此,今天,无论是欧美还是国内,还在谈论二战德军的种种,谈论一些经典战役、战斗,那是军人对军人的尊重。但是日军,就永远被钉在人类历史的耻辱柱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