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海底世界在哪里:请教:熟识广州社保养老金的高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2:46:41
对“社保”的个人见解及疑问
1. 自由职业者供社保养老险
A.供款额的选择作为自由职业者,“缴款合计”的数额全数由个人支付了。
a. 供款档次有55%到300%多档次选择。
b.“单位应缴”=缴款基数*12%; “个人应缴”=缴款基数*8%; 缴款合计=缴款基数*20%
2. 每月养老金计算(符合退休条件,1998.7后参加工作)
每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社保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20
问题一::为何供款时有档次之分,但领取时社保基础养老金却没档次之分?
供款档次越高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的贡献越多(因为月供个人帐户额=缴款基数*11%;月供社会统筹基金额=缴款基数*9%),但不会得到额外的回报。因为得到的社保基础养老金是一样的。
而个人帐户方面:高档次比低档次多供的差额,只有一半多一点(缴款基数差额*11%),另外的一半则要贡献给社会统筹基金。
有钱也别选高档次!选择低档次供社保,把高档次与低档次的差额存银行。这差额全是自己的!反正个人帐户里的钱不会增值(社保有利息银行也有利息)。------这将是社会的悲哀!
但普遍的意见(包括我问到的社保中心的同志)都说“档次越高越好”。到底该如何理解“档次”?
若再修正规则:那……见下面问题。
3. 根据在网上查到的资料: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若按上述修正规则:将 月供个人帐户额=缴款基数*11%=月供单位应缴额=个人月供社保额①;
月供社会统筹基金额=缴款基数*8%=月供个人应缴额=个人月供社保额②。
改为 月供个人帐户额=缴款基数*8%=月供个人应缴额;而
月供社会统筹基金额=缴款基数*12%=月供单位应缴额。
问题二:对无业人员要参社保,单位应缴额由哪个“单位”缴?是否除了以“自由职业者又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外,可以有其它参保方式?(对我目前参保:个人月供社保额①+个人月供社保额②都是自己给的)
问题三:“3”所说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是否可信?
我在2006.4通过www.gzlss.gov.cn/hall.htm(广州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的网站查得我的在2006.1至3月的个人帐户额,仍是“11%记入个人账户”。到底谁搞错?
4. 其它
问题四:我当初了解了社保有关规定而自愿以“自由职业者”参保,但若中途对相关规定修改并与当初的规定有冲突且对我不利,我现要求退保。是否只能退回“个人帐户”里的钱?若是的话,社保中途修改规则后我不参加了,但只能退回我给部分钱,是否存在不公平?
问题五:供保中途停保但退休前累计供够15年与连续供够15年,养老金会否不一样?如何不一样?
问题六:哪里可有详细的社保详细资料可查?详细是指:能解答我的上述问题及更精细的问题的权威部门的准确资料。

1、基础养老金是一个低限的保证,真正分档的就要看个人账户的缴费数额了。
2、对于无业人员,全部的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没有单位这个概念,其指的是有工作单位可以帮参保缴费的,有单位负担的部分费用,也就是进入统筹的费用。
3、肯定可信,从06年始这个规定就已经执行了。到社保中心再查一次保险。从个人角度来讲如果多计入了,那不是件好事么?
4、这是规定,可能不公平,但参加了社保也要尽自己的义务,贡献出统筹部分就是义务。而且楼主是自愿参加,并没有强迫。
5、各地规定都不一样,有的是必须连续缴费十五年,有的是可以间断。但可以肯定的是间断的与连续的所得养老金肯定是有差别的,其差别就在于缴费基数,非同一年限的缴费,缴费基数应是不同的,社保每年几乎都在调整基数。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社会保障部
http://www.molss.gov.cn/index/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