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凡客诚品:财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16:06:49
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异了,后来父亲又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那个女人还带了个孩子,结婚4年.如今,我父亲去世了,父亲留下了一套房子,还有抚恤金,那套房子是父亲和那个女人结婚前的个人财产,请问,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我是我父亲的亲生女儿,有没有继承权,还有我父亲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奶奶有没有继承权,房产和抚恤金该如何分配?我该如何用合法的手段继承遗产,父亲去世后没立遗嘱什么的

财产继承被继承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你、你奶奶、你继母、她的孩子都有继承权,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平均分配,继承开始后主要靠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只有起诉到法院了。

那套房子如果是你父亲结婚钱购买的,并没有和你后妈签定什么狗协议把这个房子当成共同财产的话。那这套房子就是婚前财产, 你和你奶奶和你后妈和那个孩子都有相同的继承权,平分。
如果是婚后购买或和你后妈签定什么狗协议把这个房子当成共同财产的话。一半属于那个女人,一半才是你爸的遗产。这 一半分四份。

该套房产如果是你父亲与那个女人结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且你父亲又没有留有遗嘱的情况下,依法应当由所有继承人平均分割继承。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你和你奶奶依法均享有继承权。具体财产分割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到法院诉讼解决。

从你讲的情况看,此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他去世了以后,你父亲的配偶,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

按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
你奶奶,你,那女人(事实婚姻,有登记),那女人孩子(有实际抚养关系)都有继承权,
先分一半,在4人财产平分

只要充分保证每个人得自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