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班教案水果列车:就业协议,紧急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4:45:07
本人是刚毕业的研究生,和北京一家单位签订协议书,其中有两点疑问:
1.听说该用人单位某职工辞职离开,但该单位扣留其档案,以至该职工一直无法顺利找工作,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2.我在听说这个情况后,向毁掉刚签的协议书(合同未签),但该单位又在协议书中加了补充协议,其中有一条是“为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对报考研究生,国家公务员按乙方违约处理”。这样一来,我如果这个时候离开,是否就要交1万,这个附加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情况紧急,谢谢大家的帮助!!

一点愚见:
1.员工自动辞职,如果之前与单位有违约协议,应该按照违约协议对单位进行赔偿。赔偿后单位应将员工的档案关系等全部退还本人!!
2.针对你的情况而言,如果单位增加的补充协议是在你和单位正式签协议之前就已经写上去的,也就是说签协议之前你已经知道有增加的违约条款,那么如果你想违约当然要给予相应赔偿。
但如果是你们已经签过协议后,单位单方面补增的,则属于无效条款。(况且协议书不是一式三份吗,他单方面补增也只能是他手中的那一份,另外两份上没有,不算数的!!!)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应该是不合法的]]

而且合同没有签署

就应该没有效力 你不应该承担为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