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宝宝说话不清楚:名词解释"先予执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18:07:15
法学概论中的内容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结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例如,原告因高度危险作业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先予执行的意思是指人民法院在终结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

例如,原告因高度危险作业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楼上的回答发错地方了吧?
我来回答吧。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急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行政诉讼中,先行给付主要适用于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等。先予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3.人民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其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前提。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先予执行的程序1.先予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当事人未申请的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2.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申请后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有必要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其提供,不提供担保的则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对先予执行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4.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判程序,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尤物":

尤物属中国人独专的女性形容词。尤者,《红楼梦》里尤二姐尤三姐之尤也,孤独地以极端女性之姿盛放于男权的社会中,套一句时髦的话应该叫非常女人。

夫有尤物,足以移人。尤物在历史上应该是一种很厉害的物种,她的特质是一种催化物,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摧毁一个男人的上进心,把他变成女人的绵羊、男人的暴君。比如褒姒,可以让她的国王丈夫烽火戏诸侯;再比如武则天,她可以让她法定意义上的儿子不顾一切要娶她;陈圆圆,可以令吴三桂冲冠一怒做汉奸……在倾国倾城这些毁灭性的工作中,尤物其实并没有什么主动的意见,但是男人们觉得面对尤物就像面对恐龙,只有把地球消灭一次才能配得上这种物种的灭绝。男人对尤物的爱好往往是有限度的,他们被物质的欲望引领惯了,突然要放下身外所有,去完整地接受人性的引领,那不亚于一次灵魂的超度。尤物因此具有了宗教意义。

金庸对尤物最有见地:他设计了两种尤物的代表形象,一为香香公主,纯真的典范,陈家洛必须放弃她成全自己的家国梦,两个种族的战争由此变成了两个男人的战争;一为陈圆圆,性感的极致,男性战争的终极原因。然而这世上肯为女人打仗的男人比尤物更加稀有。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一些不彻底的男人,他们对尤物的爱好更像叶公好龙。

现代人戕害语言在尤物一词上最为功勋卓著。假如你怀着复古的心想查找一下尤物的源头,电脑会毫不客气地一口气送出十几个黄色网址,那里面罗列的可真的都是些非常女人。还有各式各样的明星网迫不及待地要把尤物一词送给所有数得出名字的女明星。别想在尤物一词上发现古铜色的珍迹,尤物,在现代语汇中已经等同于性感的小母鸡,任何有三分姿色者都可以冠以性感尤物的称号招摇于泛滥的文字中。在二十世纪末的中国文字盛宴中,女性这个群体正集体向尤物的方向看齐。就像所有的女人都可以是美女,所有的女人也都可以是尤物。这件事反过来也就是说,这个时代其实没有什么美女,当然也就更没有什么尤物了。

尤物当然还是有,只不过我们看不见罢了。我们怎么可能看得见尤物呢?我们顶多做倾城时的第一目击证人,那已经很荣幸了。尤物本不是给我等凡夫俗子看的,她们只是为有能力倾国或倾城的人物准备的。我们顶多也就看一看宝贝罢。

说到宝贝,就想外国人不知怎样翻译尤物,大概只能拿宝贝来搪塞一下吧。宝贝,那可是市面上正流行的词儿。它更加生活化,不像尤物那么戏剧化。女人若是想让未谋面的男人把自己想像得可爱一点,取一个以宝贝作为前缀或后缀的名字总没有错。细品之,宝贝倒真有点尤物的后现代味儿。

什么是唯美?

请看席慕容的《唯 美》---------

我不太喜欢别人说我是一个"唯美主义者"。

因为,在一般人对"唯美"的解释里,通常会带有一种逃避的意味。好像是如果有一个人常常只凭幻想来创作,或者他创作的东西与现实太不相合。我们在要原谅他的时候,就会替他找一些藉口,譬如说他是个"唯美主义者"等等。

而我一直觉得,真正的唯美应该是从自然与真实出发,从生活里去寻找和发现一切美的经验,这样的唯美才是比较健康的。因为,这样的努力是一种自助,而不是一种自欺。

就是说,我们面对现实,并不逃避。我们知道一切的事相都是流变,而且无法持久的。可是,我们要在这些零乱与流变的事相之下,找出那最纯真的一点东西,并且努力把它们挑出来,留下来,记起来。

这样,就算世间所有的事物都逐渐地改或者消失了,不管是我自己本身,或者是那些与我相对的物象,就算我们都在往逐渐改变与逐渐消失的路上走去了;但是,在这世间,毕竟有一东西是不会改变、不会消失的。那些东西,那些无法很精确地描绘出来,无法给它一个很确切的名字的东西,就是一种永远的美、永远的希望、永远的信心,也就是我们生命存在与延续唯一的意义。

这也就是,在九百年后,我们重读苏轼月夜泛舟的那一篇文章时,会有一种怅然而又美丽的心情的原因了。

我们明明知道那已是九百年前的事了,明明知道这中间有多少事物都永不会重回了,可是却又感受到那夜月色与今夜的并没有丝毫差别,那夜的赞叹与我们今夜的赞叹也没有丝毫差别;明光是飞驰而过了,然而,美的经验却从苏轼的心里,重新再完完整整地进入了我们的心中,并且久久不肯消逝。

这样的唯美,才是真正的唯美,也是我心向往之的境界。

唯美主义艺术家认为:艺术的使命是为人提供感观上的愉悦,而不是传递某种道德或情感上的信息.唯美主义者认为艺术不应具有任何说教的因素,而是追求单纯的美感.他们如痴如醉的追求艺术的"美",认为"美"才是艺术的本质,并主张生活应该模仿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