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飞的小鸟怎么画:科比曾涉嫌一个性侵犯案,请告诉我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以及审判结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7:35:06

把两性关系作新闻主题,在中国也有传统的历史,即使报刊杂志没有在民间普及的情况下,“性侵犯”一类的消息也常是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比如,有关阿Q对小尼姑非礼的事件,阿Q对吴妈求爱的事件等,都曾经成为未庄的大新闻,只是当时记者行列人才凋零,报刊杂志极其稀少,网络技术也还没有出世,所以若没有鲁迅先生及时采摘民风,这种韵事是不会为天下人知晓的。现在人们如何来评价阿Q的是非善恶,暂且不论,但在阿Q所处的时代,是归于伤风败俗一类的。

那么,科比在“性侵犯案”中应该如何定性呢?究竟属于生活问题,还是流氓行为,甚而构成犯罪,现在还不好说,至少有犯罪嫌疑,否则就没有拘留和交保释金这种事。

科比自称冤枉,好像有些道理,远的不说,美国前任总统克林顿的同类性关系案,曾被首席检查官起诉,但因为是总统,所以只定性为丑闻,没有人说克林顿犯罪。中国明朝的正德皇帝对李凤姐施行性骚扰,非但无罪,没有构成阿Q式的丑闻,还成为千古佳话,因为正德皇帝同阿Q的社会地位有天壤之别。虽然中美两国之间在道德观上很不相同,但“窃国者侯,窃钩者诛”的准则好像还有共性。因为科比不是总统,虽然有名但没有权,又或者误中了美人计,不管怎么说,是被人抓住了把柄。这事的焦点不再于科比是否丢面子,以及是否真的锒铛入狱,而在于到底他要破多少财才能免灾。一个度假的少女在父母亲的监护范围中,居然被侵犯了,而且当仁不让地不怕把事情弄大,若没有利益驱动,那才是怪事。

在西方,处理“性侵犯”这种事有多重标准。最典型的实例就是神圣的上帝,他来到凡间,侵犯了平民姑娘玛利亚。上帝不但不需要为此事负刑事责任或道德责任,而且人们还把这件事配上了神圣的光环。一个上帝的私生子出世了,这就是拯救世界的基督耶稣。设想,如果没有上帝的这样一次“性侵犯”,就没有天主教和基督教问世,也就没有一整套的西方文明。可见“性侵犯”这种事在西方有时简直是非常神圣的。

老外不是性开放的吗?都是在抄作

上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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