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作息时间表模板:我可以去要来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8:34:55
前几天我带我刚刚满100天的小宝宝去照相留念。选的是一家专门给小宝宝照相的。用数码相机拍的,拍了很多张。处理好了叫我们去选 10 张来做成相册。今天我打电话去想叫他把他用数码相机照好了的宝宝的拍的所有照片从电脑上给我发在我的电脑上。想把它保存下来,如果朋友要看好给他发过去看。数码相机拍的又没有底片 有朋友要都送不了给他们。我想问一下 他用数码相机拍的照片 我可不可以叫他给我传到我的电脑上来或者我用磁盘去存下来 。那些照片是不是也是属于我的,我有这个资格叫他给我传过来。
我打电话去了的。他拒绝给我。。有什么条例这些可以证明那确实是我的吗?

应该给你,这属于个人肖像权!

当然
可以
我就要过

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再现出来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以及肖像的使用权等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法司法解释:第150条,公司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