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三本:驾驶证注销、作废、吊销有什么区别?注销后还能办回来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7:50:58

驾驶证注销、作废是由于驾驶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违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而被车管所自动注销.

如2004年5月1日前,驾驶证只要连续两年不年审或者过了有效期(一般是6年)不换证,该证就会被车管所注销了,所以这驾驶证肯定已经作废了.

在2004.5.1后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向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都会被车管所自动注销驾驶证.

驾驶证注销后可以立即办回来.

驾驶证吊销是因为违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而被交警吊销驾驶证的行为.

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超速50%以上的等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驾驶证被自动注销后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一寸白底彩色照片6张到车管所和初学者一样重新报名考试办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