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新风系统有哪些:婚姻-离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5:32:34
我结婚时2001年不到法定年龄(19),家里人照熟人到民政上用加的身份证号码办理了结婚证。如果我现在离婚,还需要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吗?女方如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回答?
谢谢!
问题补充:不是说94年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了嘛?我结婚时不到法定年龄的!

根据法律规定,你结婚时虽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但现在到了,所以这一点不能成立。
但在办理登记时,如果你本人没有亲自到场并签字的话,就是一个无效的婚姻了,可以找登记机关撤销或诉到法院请求撤销。
因结婚登记属于国家行为,所以在没有依法解除前,你不能再和他人领取结婚证书,如领取,属重婚。
女方不同意,你可以直接起诉到当地法院,在你有证据证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判决离婚:1、女方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3、有赌博等恶习的;4、婚前隐瞒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不能治好的;5、分居二年以上的;6、遗弃家人的。

我告诉你,你的婚姻属违法无效的婚姻。请到人民法院解除你与对方的关系,你才能再次结婚。
一,是你的婚姻身份证不是你本人的
二,你结婚不到法定年龄。
三,你的婚姻行为和结婚证书是用不正当的欺骗手段得来的。
94年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你属于无效婚姻。但是你必须到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和女方同居关系。

离婚的解决途径

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不同意,就法院起诉

现在结婚构成重婚罪,因为你有合法的结婚证明

除非合法解除,建议咨询法律热线

婚姻登记只是一种形势,既然在一起已经生活这么久了,你对女方更有道义上的责任,别忘了你是男人.
安排好她的生活,如果非离不可她会理解的.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对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