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女弹药改版加点:简答题:简述“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7:08:25

理论意义

  1、“一国两制”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一国两制”理论找到了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国家主体与一部分尚未统一的地区,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的前提下,实现和平统一的正确途径。学者们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当代中国的创造性发展。

  (1)新的国家结构模式。

  90年代前、中期,一些学者认为,“一国两制”是在统一的国家内,对两种社会制度的安排。这种高度的自治权力为联邦制国家所少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史中也不曾存在。(潘叔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卓越贡献》,《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巡礼》,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版)

  90年代后期,许多学者将此进一步上升为:“一国两制”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国家结构形式——具有复合制度某些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一国两制”的中国仍属单一制国家,然而由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赋予港澳台特区的权力,却远远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单一制国家所给予地方的自治权限,甚至超过了属于复合制的联邦制中任何一个成员国所享有的权限。这种新的国家结构模式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是找不到现成答案的,因而它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贡献。

  (2)新的国家职能。

  “一国两制”极大地扩展了国家职能。在统一的中国,统治职能成为国家职能的基础,成为社会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条件;而国家的社会职能将成为国家对内的主要职能,并朝着组织管理经济建设转向和倾斜。

  荣长海将统治职能进一步展开来论述,认为国家可以通过法制等手段,使社会内部各个阶级之间的关系处于均衡状态,从而缓和阶级之间的冲突。同时还可以将统治职能推广到缓和国内不同社会制度的矛盾上,使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以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国家并不是单纯处于镇压状态,革命家是通过“调停人”的作用,和平解决阶级之间、社会制度之间的矛盾。(荣长海:《“一国两制”构想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贡献》,《理论与现代化》1997年第7期)

  刘文濯认为,“一国两制”实现后,国家对内的主要基本职能是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领域的调节。前者表现为国家既保护国家主体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保护特别行政区的类经济基础,并调节两者间的关系。后者则表现为,国家居于上层建筑核心地位,调节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特别行政区类上层建筑的关系。与此同时,要吸引和引导类经济基础和类上层建筑向社会主义方向转化。(刘文耀:《“一国两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国家形式和国家职能》,《邓小平理论研究文库》第4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

  董凤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恩格斯关于国家“调停人”的理论和“缓和冲突”的理论都不是讲“一国两制”,不是讲实行两种制度“缓和冲突”。“一国两制”是全新的国家观念,是因为它不是马克思、列宁某些论述的直接延伸和发展,而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创新。“新在哪里?新在阶级合作,新在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合作,不过这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合作,不是没有领导的合作,更不是资产阶级的合作。由此可见,‘一国两制’的国家够得上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合作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阶级合作的国家。所以应该说是全新的国家观念。”(董凤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汇典》,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持此观点的人为数甚少,学术论文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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