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动转向大灯无功能:地方政府文件大,还是国家法律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7:53:00
《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规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基层事业单位。湖北省委的13号文件将乡镇农技站改为企业或服务组织。这是明显的违法。难道一个地方政府的文件能够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吗?
同是事业单位,为何区别对待?为什么纯粹为农民服务、不向农民伸手收一分钱的“农业三站”被无情抛弃,而靠收钱养人的单位(经管站、国土所、交管站)却收归区局管理?比照其他延伸、派驻乡镇的机构,农技站的作用更大,农民更需要农技员,为什么别的单位能垂直管理,我们不能垂直?这些疑问,有谁能给我们合理的解释?

法律位阶是宪法高于法律,法律高于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文件当然应该服从法律。但我国目前法治水平低,法制不健全,所以存在大量政府文件违法的现象。还涉及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所以比较复杂,一时也很难得到彻底解决。

中国的地方政府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