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英文介绍自己的爱好:请求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5:58:06
我在一家私企的外地分公司工作,没有用工合同,干了4年,因为家里有事找老板借了2万快钱,打了借条,没写还款时间,老板把借条让会计下到了公司的帐上,没过半年,我要求回到总公司工作,遭到拒绝,后来公司派了人去接我的职,我回总公司他也没给我安排职位,意思就是让我滚蛋,我一气就不干了,现在公司催我还钱,我现在没钱还,请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情况,多谢了.
借条上写的是老板的名字

你确实借了公司的钱,而且打了欠条,所以公司是可以催你换钱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在该公司工作过,那么公司如果是无故解雇你,你可以要求赔偿。

1、具体不知道你借条的内容,如果借条上明确说是你借老板的前,那么钱是老板借给你的,公司不能要。不管这个钱怎么下账。
2、当然你和公司产生劳动纠纷是另一回事。

你这个钱是跟老板借得而不是和公司借的。所以公司找你要钱是没道理的。

同意第二位的观点

你借了钱就要还钱,这一点是没问题的。没有劳动合同,出现劳动争议,你仍可以主张你的权利,因为你各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是你不干了,也就是说是你解除了与公司的合同,因此公司是不会给你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