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功补偿装置图片:法律上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1 18:40:15
如果我遭到勒索 而对方只是施加恐吓的手段 而我用利器插伤对方的眼睛或者其他的部位 我需要负上责任或者是属于自卫呢?

我想你的行为已经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根据当时的情况,他并没有对你实行明显的人身伤害行为,也就是说并没有对你实质上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应当带有紧迫性,指迫在眉睫的或正在进行的而且往往是带有暴力性,破坏性,形成防卫紧迫感的侵害"
本案中,你的防卫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但是在量刑上,我想会考虑到这点的.

你要承担故意伤害刑事责任,因对方对你实施了恐吓手段,量刑时会考虑这一情节.

防卫不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