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生命安全课件:介绍一下“弗罗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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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斯特,R·(Robert Frost 1874-1963),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做过校长与新闻记者,在他11岁时逝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2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末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4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赂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杰弗里•弗罗斯特
  作为首席营销官,杰弗里•弗罗斯特(Geoffrey Frost)是摩托罗拉的“品牌管家”--负责管理摩托罗拉的内外宣传事务,为摩托罗拉的“无缝移动”产品和解决方案拟定有吸引力的宣传口号和塑造公司品牌形象,领导摩托罗拉市场营销委员会。他于2004年被任命为摩托罗拉首席营销官,领导公司的营销、公共关系、广告、活动组织和设计等部门。

  他在2003年被任命为摩托罗拉首席品牌官,致力于确定公司的品牌策划目标、向员工宣导公司的品牌理念和品牌展景、利用有震撼力的品牌影响力吸引客户并在全球范围内提高客户对摩托罗拉的了解和产品需求。

  弗罗斯特于1999年加入摩托罗拉,任公司副总裁,负责移动终端事业部 (原个人通信设备部)的全球营销和公共关系事务。2003年,他被任命为摩托罗拉负责营销的高级副总裁。在原个人通信设备部工作期间,弗罗斯特建立了一个全球营销机构,监督品牌管理、广告、娱乐营销、公共关系、赞助项目、产品促销活动、代理商管理、客户营销及全球消费者公关战略。

  2002年,弗罗斯特和他领导的团队与摩托罗拉的广告代理商合作伙伴奥美公司携手,拉开了“Moto-摩托罗拉消费者之声智慧演绎,无处不在”的品牌推广活动序幕。在他的指导下,这些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公关效果,摩托罗拉也因此先后获得了一系列的广告创意奖,包括2000年的“艾菲奖”。

  在1999年加入摩托罗拉之前,弗罗斯特曾担任耐克公司全球广告和品牌交流主管,监督品牌战略、广告、直销和Nike.com等事务。他在耐克公司中策划的品牌活动亮点包括迈克尔•乔丹的“冰冻时刻(Frozen Moment)”、泰格•伍兹的“你好世界(Hello World)”和“我是泰格•伍兹(I am Tiger Woods)”等活动。

  此外,弗罗斯特策划的“你为何而准备(What Are You Getting Ready For)”活动被《Adweek》杂志评为年度最佳美国广告。1998年,他在国际广告节上荣获全球最佳广告戛纳Grand Prix大奖。

  在加入耐克公司之前,弗罗斯特曾任位于纽约的Foote, Cone & Belding 公司的执行副总裁。他在该公司的全球工作背景包括在伦敦、巴黎和香港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

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美国诗人。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及《林间空地》(1962)等。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读者的欢迎。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弗罗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