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p驻华代表处:历史上著名的诡辩问题有那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0:58:09
比如:芝诺悖论:当阿基里斯赶到乌龟的出发点时,乌龟已经向前爬了一段,然后当他赶到乌龟爬了一段的点时,乌龟又爬了另外一段……依此类推,以至无穷。
我觉得这样的问题很有意思,而且适合大家讨论辨证!!希望得到答复。

1、白马非马

这个著名的诡辩问题出自公孙龙的《白马论》,他首先提出马是用来称呼马的形体的,白是用来称马的颜色,而不是称呼马的形体,所以说白马不是马。

其次,他说明马包括所有的各种不同颜色的马,“白马”只限于白色的马,与黑马,黄马的外延排斥,所以“白马”是与“马”不同的。

2、亚里士多德《谬辩篇》

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这样一个诡辩问题:你有一条狗,它是有儿女的,因而它是一个父亲;它是你的,因而它是你的父亲;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3、整袋谷子

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2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

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4、罗素是教皇

哲学家罗素曾经用一个荒谬的等式证明了罗素是教皇的结论。

假定2+2=5;等式的两边各减去2,得出2=3;易位得3=2;两边各减去1,得出2=1;

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但既然2=1,教皇与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

5、犬羊相同

先秦名辩学家惠施曾提出过一个“犬可以为羊”的诡辩命题。可以这样论证:犬是四足、有毛、胎生动物,羊是四足,有毛,胎生动物,所以,犬就是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诡辩

1、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2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2、射出的箭头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头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他们的理由是:疾飞中的箭,每一瞬间都既在某一点又不在某一点;在某点便是“不行”,不在某点便是“不止”,所以说“飞矢不行不止”。

3、名家认为,一根一尺长的木杖每天砍去二分之一,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是:物无穷尽,木杖本身有尽,然而不断分割,便成无尽。

4、“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 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5、诡辩家欧布里德向朋友借钱不还,朋友找他要,欧布里德说:“借钱的是过去的我,你找过去的我要吧!”,朋友揍了他一顿,欧布里德说要去法院告他,朋友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你去告过去的我吧!”

扩展资料:

古希腊有个著名的诡辩学者,叫普洛太哥拉斯。有一次,他收了一个很有才华的学生叫爱瓦梯尔,两个人签订了一份合同。

合同上写明,普洛太哥拉斯向爱瓦梯尔传授法律知识,而爱瓦梯尔需分两次付清学费:第一次,是在开始授课的时候,第二次,则在结业后爱瓦梯尔第一次出庭打官司打赢了的时候。

爱瓦梯尔交上第一次学费,便孜孜不倦地向老师学习法律,学习成绩十分出色。几年以后,他结业了,但是过了很长时间,总不交第二次的学费。普洛太哥拉斯等了再等,最后都等火了,要到法庭去告爱瓦梯尔。

爱瓦梯尔却对普洛太哥拉斯说:“只要你到法庭告我,我就可以不给你钱了,因为如果我官司打赢了,依照法庭的判决,我当然就不会把钱给输了的人;如果我官司打败了,依照我们的合同,由于第一次出庭败诉,我也不能把钱给你。因此,不论我在这场官司中打输还是打赢,我不可能把钱给你。你还是不要起诉吧。”

普洛太哥拉斯听后,却有自己的打算,他说:“只要我和你一打官司,你就一定要把第二次学费付给我。因为,如果我这次官司打胜了,依照法律的判决,你理所当然地要付学费给我;如果我官司打败了,你当然也要付学费给我,我们当初的合同上就是这样写的。所以,不论官司胜诉、败诉,你总要向我交第二次的学费。”

1、你有一条狗,它是有儿女的,因而它是一个父亲;它是你的,因而它是你的父亲;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2、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2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3、郢是楚国的都城,只是天下的一小部分,名家却说它包含了天下。其理由是,郢为“小一”,天下为“大一”,“小一”虽是“大一”的一部分,其实却包含了整个“一”的要素,所以说郢有天下。

4、射出的箭头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头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他们的理由是:疾飞中的箭,每一瞬间都既在某一点又不在某一点;在某点便是“不行”,不在某点便是“不止”,所以说“飞矢不行不止”。

5、名家认为,一根一尺长的木杖每天砍去二分之一,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是:物无穷尽,木杖本身有尽,然而不断分割,便成无尽。

6、“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 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7、眼睛是看不见的。另一方面,要有光线,眼睛才可以看到,所以不是眼睛看到,而是光线看到。人要注意去看才能看到东西,所以也不是眼睛看见,而是注意力看见。

一名理发师发誓要给所有不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么他该不该为自己理发?

还有就是洗澡.内容如下:
有两个人要去赴宴,甲爱干净,乙不爱干净,请问他们谁会去洗澡?
答案:1 甲会去洗澡,因为他爱干净。
2 乙会去洗澡,因为甲已经是干净的了,甲觉得没必要去洗
3 甲乙都要洗澡,甲爱干净当然要洗,乙要赴宴,所以要洗
4 甲乙都不洗澡,甲已经是干净的了,没必要洗,乙本来就不爱干净,当然不会洗
还有就是一个还钱的,答案你自己去猜:
有一个穷学生(学法律的),交不起学费,于是他写了一个借条给老师"毕业以后打的第一场官司,赢了便将钱还清"这学生毕业以后始终没有还钱,于是老师将他告上法院,但两个人都觉得不管是输或赢,都得利,请问为什么呢?楼下说的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