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籍法 双重国籍:姐夫和小舅子去洗澡小舅子带着他叔的儿子是7岁.{姐夫和那个小孩并不认识,第一次见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3:20:57
结果那个小孩淹死了.现在小孩家长要告姐夫说他见死不救,还说他过失杀人,事实上他在游泳过程中他不知道小孩有危险,上岸后还是小舅子发现小孩不见了.家长要他赔钱还要他坐牢,姐夫家人因为害怕不太懂法,就要求私了,给了他家三万,这是在河南农村三万不是个小数目,请问姐夫有责任吗?应该赔钱吗?如果给了还能再要吗?我特别不服.希望得到指教,感激不尽.
小舅子可能不满十八岁,姐夫之前并不认识那小孩,是第一次见面.对方家长是小舅子的叔叔,又认为小舅子未同成年,所以把责任全推到姐夫身上.刚开始要六万,后来谈到三万,在农村警察根本不按法定程序,接着就带人去县公安局审,没有担保还不让回来.最后没办法给了那个家长三万,他事隔半年才想起这事,是别人让他告的,目的就是想要一些钱,还是家长提出的私了.我看不过去.

先要看带着孩子去河里洗澡是否姐夫知情,他是知道后带着孩子去的还是在河边才知道这个孩子的。如果是前者,姐夫虽然不认识孩子可是也要尽到看护孩子的义务.
还要看小舅子是否成人,如果是.也要赋有责任.
最坏的情况也是赋有民事责任,说什么过失杀人是无稽之谈.
最好请律师支招,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不应该赔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对方是不当得利.

这是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该不作为构成犯罪,必须法律规定其有作为的义务而不作为,或者是先前的行为引起的注意义务而不尽注意的义务的不作为(此案即是)。

你姐夫没有责任。因为小孩子不是他带过来的,所以他没有注意义务。

但你的小舅子对于小孩子的死却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小舅子也很小的话,那么,你的姐夫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就属于你姐夫带着两个小孩子去洗澡。

小舅子几岁?
如果小舅子年零很小,下水之前,姐夫和那7岁小孩见过面,“姐夫”就和过失致人杀人有联系了。。

这是因为自己先前行为而引起的义务
由于本人的某中行为让法律保护的权益处于某种危险状态.行为人就付有采取措施排除危险的义务
让带出小孩时姐夫偶然小舅子<成年的情况下>就应该承担义务,造成可严重后果为 不作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