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play n0043:(北京地区)关于城管和商贩的关系...懂的进来看一下..谢谢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03:04:31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在路边摆摊的商贩(骑三轮车,上面摆放要出售的物品,这在北京非常普遍) 被城管查到 并临时没收了三轮车 通知明天去取 并交一定数额的罚金(大家心知肚明)...那么请问..根据最新的法律条文(北京地区)..交纳的罚金最高为多少,最低是多少? 还有这些法律规定出处在哪里?..
监察城管执法的部门是什么? 举报城管执法过失的电话是多少?应举报何部门? 希望有好心人指教一二...

万分感谢...

缴纳限额: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02年)》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法规出处:http://www.bjxch.gov.cn/zwzc/znbm/szgw/flfg/P020040701590803758825.rtf。你也可以输入《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在百度上进行收索。
管理部门: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监督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处。监督电话:010-68528668

我晕!``你问的问题真的有点什么....—_—``不过我可以回答一点.你可以打114查举报城管执法过失的电话.你可以直接举报治安部.所有的法律都要依据宪法来出的.还有北京是国家的首都啊!首都管理绝对要严!如那些不好!你可以行使公民的监督权!知道了吗?`这些就是我知道的!`
````下次有机会再看看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