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防辐射服:非所在城市户口的人上学为什么要赞助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4:41:13
是谁规定要这么做的?

学校强收"赞助费"合法吗?

问:1996年,我因考试发挥失常未能考取重点高中,后经与该校交涉,学校同意接收,但提出要我的父母交4000元"赞助费"。交完该笔"赞助费"后,学校与我签了一纸合同,合同约定,3年之后我若能考取一类大学,学校便退还"赞助费"的50%。1999年,我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某重点大学,但当我要求学校履行合同时,学校却以国家招生政策已变,考一类大学的人数剧增为由拒不退款。请问,这笔款学校是否应退还?

答:你与学校所签的合同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属无效合同,该笔所谓的"赞助费"没有赠与性质,学校应全部返还。

根据1996年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普通高中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你来信说学校与你签订"赞助费",明显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类合同属无效合同,学校应返还这笔款项。如果学校拒不返还,你可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巧立名目

这纯属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