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新:自我价值的定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1:30:46

价值观念的无目的性或者说价值观念的紊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个体人格以至社会人格的扭曲与变异。一个建立于价值崩溃之中的价值观给人所带来的是不健全的对于某种自我决定的追求,这种追求并不是所谓自我本质的实现,也不是所谓的“自由选择”,而是一种出于无意识的被动的疯狂。没有人愿意选择疯狂,疯狂都是在被压制下寻求某种突破的形式表现,疯狂的产生来自于这种突破的无法实现;压制作为社会积累的产物是一种无形的强力,这种强力限制了人的所有行动,并且它也是人行动力的最主要原因,因此人不能从外部而只能从内部实现对压制的突破,这就意味着人对自身的改变,即通过改变自身的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来作为对压制的各种适应;这种实现由于人在整个过程中的被动性只能通过人的主观反应来完成,而这里正好就是一个矛盾,即要求在主观中实现的东西只能由主观对这种未实现的东西的反应来完成,于是内部的实现是不可能的,但是实现作为一种纯要求(见第二段)是必须确立起来的,因此惟一的方式就是通过人精神的分裂,在头脑里设定一个能以适应外部刺激的最轻易、最快速的自我认可,把它交付予疯狂来完成。可以看出,思想的捷径并不意味着聪慧和理智,它更多时候是一种处于被动状态的无能为力,并因此不得不通过最简单的方式从内部让自己臣服于那种状态,强迫自己认为这种方式是最适合自己的、最好的方式,并力所能及地让这种强迫变得自然最后合情合理,似乎这是完全正确的选择。 人的以精神分裂的方式来实现对外在压制的突破,可以有无数种表现样式,随具体的个人精神条件和社会环境的不同而不同,这种梦呓般的自我认可建立在个人目的性的丧失上,它是一个社会价值崩溃的衍生物,也是这个社会价值崩溃的催化剂,它在存在与其说是解脱,不如说是悲哀。

  当一个人的价值建构必须以精神分裂为条件时,或者说,当精神分裂成为一个人价值观念的立足点时,这表示人在对“无价值的价值”的追求中已经逐渐实现了对疯狂的追求。这里同样是一个失去目的性的行动,人进入疯狂状态是在价值崩溃后强行建立个人价值的一个逻辑必然,人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是被蒙蔽的和被动的,虽然疯狂不是人所乐于接受的一种存在状态,但是人在不自觉的被导入疯狂中已经接受和习惯了自身的疯狂状态,并同时认为这就是自己所有可能的存在形态中起码是最不坏的一种,因为人在这个无意识性的过程中已经失去了能做出判断的任何可能,于是任何纯粹从主观出发的判断都能被人认为是惟一的判断,并因此服从于它。人之所以能够被导入疯狂而不是导入其他别的什么,是因为价值崩溃的前提就是社会秩序、道德观念、精神信仰等的败坏和破灭,在只有精神分裂才能应付以上情况的时候,疯狂无疑是符合精神分裂的最理想的模型。比如,我们很难想象在遭遇到一次毁灭性的道德沦丧后一个人还能保持远离污浊的清高,如果有,那么我们同样可以把他认为是疯狂的一个标准型,因为这同样是纯主观在面临某种崩溃时的自我价值设定,它在失去能够支撑自身合理性依据的东西崩溃之后建立起来,成为不合理的自我规定性,就意味着只有在精神分裂中才能把这种不合理的规定性认可为自我价值的实现。

  人对疯狂的接近与深入使人愈加把自身的精神分裂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状态,精神分裂的首要特征就是无理性的话语或行为被当作理性的话语或行为在个体自身中得到肯定并成为个体追求的目标和膜拜的偶像;而无理性一旦被人为地定义为理性,并把这种定义确立为理性的定义,那么人的滑入疯狂就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于是,甚至可以认为,疯狂的最极端形式——疯癫——也不再具有病理学特征,而只是人在价值崩溃环境下顺理成章的自然走向。事实上,疯癫作为一个极端已经具备了精神分裂的最终形态全部的特征,如果说精神分裂时对无理性目标的确立与追求构成了其主要的价值观念内容与认识论基础,那么疯癫则把这种无理性目标设定为自身存在惟一的意义,并通过这种设定反过来把主观无理性的后果作为解释自身存在的原因。疯癫的这种极度单一性使人在履行某种对自己来说成为存在意义的价值要求时所表现出的歇斯底里变为可以理解的和无可 指责的,从个体来说,1、作为行为的疯癫的任何表现样式都是完全合理的,它们的所有目的无非只是为了自我实现,因此即使行为的表现样式再荒唐它也是纯粹的行为,这种纯粹性同样也是一种自我要求;2、作为思维的疯癫在它耸人听闻的内容背后都有其内在的逻辑性,可以说,疯癫在作为一个概念时有它自己坚定的逻辑支撑,这即是说,疯癫不是毫无道理的思维纠结,而是在它自己的范畴内有明晰的条理脉络;因此疯癫的无理性在疯癫的个体来说总是完全理性的,这是一种自我理性的满足,它与疯癫在个体身上的完成度有关——疯癫程度越高,自我理性满足就越纯粹,反之就越发散。这里必须就疯癫的逻辑性做出一定的解释:疯癫的逻辑性即疯癫的个体在展开行动时总是按照符合自己一定目的的方向进行的,并且这种符合总是首先在思维中得到各种条件和因果的确认,并通过确认排除(不管是在思维中主观的排除还是通过客观行动力排除)所有对自己不利的因素,从而能够在意识中给予为自己最终的行为后果进行解释的理由。对于疯癫的个体来说,疯癫的逻辑性是一种先验的(这是相对于进入精神分裂状况之前,因为在精神分裂开始时这种逻辑性就已经开始体现在人的行为之上,而随着向疯狂的接近和最后达到疯癫,这种逻辑性就变得更为明显和具有强大的支配能力。)逻辑性,甚至可以说它是疯癫维护自身存在的一个内在要求和必要前提,因为疯癫一旦失去逻辑性,疯癫的个体就会因为找不到能够按照被给予的支配他所有行动力的那些既定规则而陷入自我意识偏离或反转出原逻辑范畴的危机,这样的危机或者使人通过对某种顿时失去的自我意识状态(疯癫状态)进行反思,或者使人因为已经习惯性地成为全部意识组成的东西被剥夺而抛弃自我意识,于是疯癫就会转为两种极端的情况,一是清醒,二是痴呆。当然,这两种情况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它们对于疯癫来说,属于偶然的东西,是反常和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