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混凝土取样:关于赡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18:35:01
一老人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公证处将财产公证给除大儿之外的其他四名子女,请问,此公证是否有效?如今,老人要求子女共同赡养,但大儿子没有任何劳动收入,仅大儿媳每月有200元的收入,如今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及生活费。请问大儿该如何做?法院会如何处理?

公证有效
老人是处置自己的财产,不需要通知儿女,更不需要儿女同意.
所有子女应该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既然已经提起了诉讼,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各人的经济情况和承受能力的.

对于老人将个人财产处置的情况,不必经其子女的同意,在公证处公正以后,应该是有效的。在老人要求大儿子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方面,法院在考虑的大儿子的实际情况以后,应该不会判决大儿子支付很多的费用,但是作为子女是要赡养父母的,这是子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