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地那非片的持续多久:请教高手,对美国布莱恩特的<致水鸟>一诗有什么高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2 05:03:12
关于此诗意境,的音韵,节奏,标点符号,诗句的排列方式等.

《致水鸟》一诗即以美国北方常见的水鸟为抒情对象,是一首典型的托物初言志之作。

致水鸟
[美国]布莱恩特
在夕阳残照中间,
冒着滴落着的露水,
掠过玫瑰色的云端,
你独自往哪里飞?
猎人休想伤害你,
他觉察不到你飞行,
你背负紫霭滑得疾,
形迹模煳难看清。
你在寻找芦苇荡,
抑或是宽阔的河畔,
抑或是起伏的波浪
不断冲击着海岸?
有个神将你照管,
教你认清自己的路,
在海边、沙漠和空间
孤身漂泊不迷途。
你整日拍着双翼,
不管天高空气稀冷,
从未倦得扑向大地,
虽然暮色已昏朦。
辛苦旅程将完毕,
你将有新巢过夏天,
将与伙伴齐声长啼,
芦苇将被巢压弯。
我已经望不见你,
你已经消失在天边,
可你给予我的教益,
我久久铭记在心间。
教你在辽阔高空
平安地翱翔的那神,
在我漫长的旅程中
也将给我以指引。
(江冰华译)
【赏析】
布莱恩特是美国第一位浪漫主义诗人,19世纪20年代即以描写自然景色的抒情诗而闻名,被称为“美国的华兹华斯”。同时,他还是一位激进的民主派分子,在纽约担任影响颇大的《晚邮报》的主编,高举“自由土地、自由言论、自由劳动、自由人”的旗帜,为反对南方的蓄奴制和推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布莱恩特的诗歌创作深受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影响。作为华兹华斯的信徒,他在描写自然景物时注入了鲜明的道德情感,他主张诗人应该以一颗敏感的富有洞察力的心灵去寻找和发现自然中隐含的真谛。布莱恩特强调要描写自己周围熟悉的景色,他在自传中谈到自己“从少年时就兴味盎然地观察自然界”,新英格兰地区美丽的自然风光陶冶了他的诗心,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观察,将这一地区独有的自然风物融入了自己优美的诗句,正如爱默生所称道的:“是布莱恩特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向世人揭示了我国的北方景色——夏日的盛装、秋天的斑斑褐色以及隆冬的明与暗。”爱默生赞美他是“本乡本土的、诚挚的、独创的爱国诗人”。

不好写啊 要英语的还是中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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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第一节就以整节的篇幅描绘一只水鸟孤独地飞在天中的画面背景:傍晚,落日,绯红的天边,一只水鸟将飞向何方?falling dew, last steps of day点明时间,step一词给时间的逝去一种不紧不慢的动感,写出诗人看着日落时的无奈。far, depths两词点出空间的广阔,和一只水鸟“弱小”的形象形成非常强的反差。

一整节的问句之后,第二节里,诗人就把水鸟塑造成一个坚定的形象:猎鸟人算计着你的飞行轨迹,要将你猎下,却无能为力。这里有一种人和自然的对比:在自然的面前,人显得无力,尽管拥有更高的智慧,但自然却丝毫不受影响,一如既往地运行着,就连一只孤独的水鸟都具有这非凡的魄力。

第三、四节讲水鸟将如何到达自己的目的地。一切都像浑然天成,不论是在无形海岸还是在无尽的天空,都有一种神秘的“力”作为它的向导;它虽独行,却不会迷失;而它要回去的地方也是自然。这种“力”是什么,诗人没有说明。我们也可以把它想成无论什么东西,上帝也好,自然也好,在年轻的布莱恩特的眼中,这种“力”也许没有具体的形象,只是冥冥中的一个向导而已。

从第五节开始,全诗的象征意味显明起来。凉夜将降,水鸟飞行终日,疲惫不堪,诗人却不希望它降临福地。这里的“福地”指什么?是水鸟长途跋涉的终点,还是它生命的终点?“暗夜”究竟是指真正的夜,还是指生命息止之时?手边仅有诗一首,加些许简单的诗人生平,这些问题无法回答。

第六节,这种象征意味更加明显。虽然描写得非常具象:水鸟熬过暗夜,结束旅程,迁徙至温暖的家。但此时它的同伴们却“尖叫”起来,而芦苇也长过它憩息的地方。如此一联系,原诗中的rest也许不是单指休息,而是水鸟在长途跋涉之后西去了。诗至此,一反第二节的坚强形象,一种宿命感突现出来。归途:回到哪里?

第七、八节是诗人的借景抒情。他从水鸟身上学到了许多,因而坚定起来。“lesson”指什么,“He”又是谁,诗人没有作出明确的答复。自然是如此强大,离群的水鸟终究逃不过一命。而作为孤独的人,是否也该遵从自然的安排呢?这样想,他便坦然了。

布莱恩特早年受英国“墓园派”诗人影响非常大,对“忧郁”“死亡”这些话题格外迷恋。在这首诗里也有所体现。诗中描写的自然是一幅清冷的景象,水鸟的命运也不见得很好。然而诗人的坦然似乎表明,他找到了自己心中的“向导”,建立起了一种类似于宗教的情结。

这首诗很明显的托物言志的典型代表。
由于英文水平有限,我只能品评中文的诗。
这首诗全部用第二人称,表面上说“你”,实际是在说自己的志向和抱负,不管外界环境多么恶劣,前方的路多么难走,依然不会放慢自己的脚步,依然昂首阔步迈向一个新的明天。
以水鸟作为一种意象物,作者选得非常精巧。换成其他可能出不来这样的效果,因为水鸟要飞翔于天空,也要贴近水面,只有它才能在天和地之间有更多的空间,有更多的经历,才能把自身的复杂经历浓缩在这小小的水鸟身上。
这首诗从形式上看来(英文的),每段采取四句的形式,第一句和第四句,第二句和第三句分别对称,显得错落有致,非常和谐,长短句交错,使诗句读起来琅琅上口,非常有节奏感,好像有种音乐旋律在词句之中行走。
以上是逼人之间,但是我本人认为诗歌要自己去体会,不一定要拘泥文字。可以感觉到的东西,用苍白的文字去形容出来,必然淡薄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