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剧之吻韩版百度云:单位违约,我该如何依此解除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并得到相应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09:13:38
我是一名2005届本科毕业生,于2005年7月13日与国有某大银行(现已改制为股份制)广州分行下属支行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后我被分配到其下属的营业网点从事柜台出纳.合同中规定”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实际上我每天工作时间为8个半到9个半小时,而工资只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平均每两周要加班一天,但不能及时全额补修回来.另外,该银行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要求员工营销其代理的基金与保险和信用卡,如不能完成一定任务,会扣除一定绩效,使工资水平低于同职位的平均水平,现请问,该银行是否违反劳动法和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我想以该银行违约而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一些细节问题不太明白,恳请解答:
1.合同中该银行注明其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那么我提出的每天工作时间为8.5小时到9.5小时,每周平均45小时这一事实是否可以被其解释为正常工作时间?
2.该银行并未实行打卡上班,也未明确规定下班时间.其中,明确可依的是其网点营业时间,为周一~周五9:00--5:00,周末9:00--3:00.而员工正常班下班时间实际依据为早上8:00到日终该网点一切工作完毕为准(中午12:00--2:30为休息时间),所以每天下班的时间并不相同,以我所在的网点为例,这个时间一般在晚上7:00--8:00之间,故我实际工作时间为8个半至9个半小时之间.但因为上述工作时间没有确定的依据,我似乎很难找到有形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的实际工作时间,并确定该银行违约.我该怎么办?
3.另外该银行网点工作岗位以工作时间分为三种:正常班(上午8:00--12:00,下午2:30--日终),直落班(9:00--日终柜员轧帐完毕,中途不休息),插班(11:30--日终),对于每个员工,这三种岗位是轮换的,但以正常班为主.其中,上述柜员轧帐是从银行关门(下午5:00)时开始,平均需一个半小时完成.依此计算,各岗位上班时间也都超过8小时,请问,我该如何以此为依据作为银行违约的证据? 4.该银行规定,柜员上岗前必须清点个人凭证,并打印该天凭证清单,日中交班时也须如此,日终轧帐完毕时须打印电脑轧帐表留底.依此,我在完成上述工作时,多保留了一份凭证清单及轧帐表,表上电脑时间显示如下:早上上岗时凭证清单为8:16,中午休息交班时为12:15,下午上岗时为2:35,日终轧帐表显示时间为7:40(我实际轧帐完成为6:50,但为显示我依然为上班状态,我在7:40又补达了一份),时间显示说明我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9个小时,请问,以这些书面单据来作为证据,证明我的实际工作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若有效,我需要保存并出示连续多少个工作日的这些清单才能有力证明该银行确实违背劳动合同呢?若无效,我该如何来证明.
5.另外,除在工时上证明该银行违约之外,就我上面所举该银行的一些行为中,还可以从那些方面来证明其违约?
谢谢!

你为劳动合同,可以到当地街道办事去投诉,然后去劳动局,最后可以,去仲裁,或去诉讼。

合同多处违反了合同法,可以去仲裁,或去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