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迦皇家卫兵 英雄:跪求!!马克-吐温-<<我的精神念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1 21:05:47

我的精神恋人
  作者:马克、吐温

  我第一次遇见她时,我十七岁,她十五岁。是在梦中。不,不是相遇而是从后面赶上她的。那是密苏里的一个小村子,我从前没去过,除了做梦之外,在当时也没有去过。我走过一座有木栏杆的木桥,桥上到外扔着一捆一捆的干草,十分杂乱。她在桥上,在我前面四、五步左右;片刻之前,我和她都不在这桥上。这桥是村子的出口,转眼间村子就在我们身后了。村上最后一个房子是个铁匠铺,铁锤轻轻敲打得叮当响——总是显得很遥远,然而总带有一丝孤独的和淡淡的哀愁,究竟是什么,谁也说不上——绕过我的肩头传到我耳朵里。在我们前面是乡间的曲折的小路,路的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篱墙;篱墙的各个角落里长满了黑莓藤和榛子丛林;最上面的一根栏杆上停着一只蓝知更鸟;在同一根栏杆上有一只黑松鼠,尾巴翘得象放羊人拐杖一样高,向蓝知更鸟匆匆跑去;篱墙外面的地晨庄稼茂盛,远处有一个农人没有穿外衣,戴着草帽,在齐膝盖深的庄稼地里跋涉前进;此外没有其它生命的象征,寂静无声;到处静得象过安息日一样。

  我记得这一切,也记得那个女孩,她走路的样子,她一身穿着。刚开始,我在她后面五、六步远,顷刻间我就到了她身旁——我既没有动脚也没有滑行,就这样到了她身旁;移动是不顾空间。我注意了这一点,却不惊奇;看来这是一种自然的过程。

  我在她身旁。我搂着她的腰,把她拉拢一点,因为我爱她;我虽然不认识她,但觉得我的行为是自然而正当的,我毫不疑惑。她不惊讶,不为难,也没有生气,而是搂着我的腰,抬头望着我,脸上露出愉快的欢迎表情。我弯身去吻她,她接受了我的吻,好象都很自然,其中自有欢乐。我对她有情,她对我有意,这事很简单,但是其性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不是兄妹之情更亲密,更可爱,更虔诚;然而不是恋人之间的那种爱,因为这里面没有情焰;比两者更加纯洁,更加微妙。这种奇怪而美好的梦恋,我们都常有体会,并且作为我们童年之爱的一个特点记在心中。

  我们俩一起往前漫步,过了桥,到了小路上,边走边说,象老朋友一样。她叫我乔治,挺自然顺口的,尽管我的名字不是乔治。我叫她艾莉丝,她也没有纠正我,尽管她的名字显然也不叫艾莉丝。一切都显得自自然然,合乎情理。有一次我说,“多可爱的小手啊!”她不不响、举止大方地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手上,让我仔细看;我仔细看过后,又说她的手长得小,纤细好看,皮肤象缎子,然后吻了手一下;她把手放到自己的嘴唇上,什么也没有说,在我吻过的地方吻了一下。

  走了半哩路,拐了一个弯,我们来到一座木屋前面。我们走进木屋,发出桌子已经摆好,桌上的东西直冒热气——一只烤火鸡,没有剥的玉米棒子,棉豆,还有别的常见的东西——炉子旁边有一把藤条椅子,一只猫蜷着身子在椅子上睡得正熟。但不见一个人影,空荡荡,静悄悄。她说她要到隔壁房里去看看,让我等她。我于是坐下,她穿过房门,房门的碰锁“咔嚓”一声,门在她身后关上了。我等着,等着,不由站起来,跟上去,因为我不能再不看见她。我穿过房门,发现自己到了奇怪的墓地,一个坟墓城,远远近近,到处是数不尽的坟墓和墓碑,映着夕阳西下的浅红和金黄的余晖。我一转身,木屋不见了。我到处跑,一直跑到坟墓间的小道,嘴里喊着艾莉丝。夜晚顿里结束,我找不到路了。我醒来,错过了这时光,感到悲伤;我是在费城,睡在床上,这时我不是十七岁而是十九岁。

  十年之后,我在另一个梦中找到了她。我又是十七岁,她依然是十五岁。那是在密西西比州的木兰林中幽暗深处、青草如茵的地方,离纳齐兹大约几英里;木兰花盛开,一片雪白,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芳香;地势很高,从树林中空隙望去,只见远处有一段光滑的河滩。我正坐在草地上出神,一只胳膊抱住我的脖子,原来是艾莉丝。她坐在我旁边,望着我。我感到由衷的幸福和说不出的感激,但是不觉得惊奇,也不觉得时光的流逝;十年前的事犹如近在昨天,其实还不及昨天的一个零头,真是不知不觉。我们静静地互相爱抚,谈心时也不提上次是怎么分离的;这很自然,因为不用时钟就用日历计算的分离,是不是有过,我们不知道。她叫我杰克;我叫她海伦;这两个名字都很适合,大概她和我都没有怀疑我们取过别的名字,即使怀疑,大概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十年前,她很美丽,现在依然很美丽,那少女的活泼、温柔和天真,依然如旧。以前,一双蓝眼睛,一头柔软的金发;现在是黑头发,深褐色的眼睛。这种不同,我注意到了,但这并不说明变化。对我来说,她确实依然是从前的她。我没有问一问那个木屋是怎么回事,也未必去想过吧。我们生活在一个单纯、自然、美丽的世界里。这里发生的一切事都是自然的,适当的,不受意外的事的干扰,也不受任何惊奇的干扰,所以不必作解释,对解释之类也不感兴趣。

  我们在一起很亲热,很愉快,就象两个无知而满足的孩子。海伦戴着一顶夏日的帽子。她立即取下帽子说,“现在在一起了,你可以好好亲我了。”我觉得这似乎只是殷勤而周到的聪明话,没有更多的意思,她是这么想的,就这么说了,自然得很。我们漫步穿过树林,来到一条小溪前面,宽不过三码,溪水浅而清澈。她说:“我的脚不能让水沾湿,亲爱的,抱我过去吧。”
  我将她抱起,叫她把我的帽子拿着,免得沾湿了我的脚,真不知道这怎么可能;我只知道是这样,她也知道是这样。我过小溪的时候对她说,过了小溪,我还抱着她走,困为这样非常愉快。她说她也觉得很愉快,还说时些想到就更好了。我们本来可以享受这一大欢乐的,可是我们两人却一起步行了这么久,真可惜。我惋惜地说了这个意思,觉得这损失已无法挽回。她也有些困惑不安,说总有办法挽回。她也有些困惑不安。说总有办法挽回的,让她想一想。她沉思了一会,抬起头,满脸喜色,说她有办法了。
  “抱我过河去,再抱我过河来。”

  现在我当然明白,这不解决问题;不过在当时,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办法,而且我相信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小姑娘能象她那样又快又成功地解决这难题。我把这些告诉了她,使她高兴不已。她说她对发生的一切都感到高兴,我可以从中看出她的能力如何。她想了一会又说,“真有点‘那个’。”我不懂为什么,这几个字是很有用意的,其意无穷,不须多加一词。我佩服这用词不达意的贴切和巧妙。我对想出这种用词的了不起的智慧充满崇敬之心。这事,我现在想得很少了。值得注意的是,在梦乡里用智力新造的词往往消失,因为在梦乡比在现实中容易找到。在后来的许多年里,我梦中的恋人多次说的金玉良言,当我吃过早餐准备把它们记在笔记本里的时候,它们便在我的笔下化为乌有了。

  我将她抱过河去,再抱过河来;整整一个下午,我抱着她走,走了一程又一程。象我这样一个青年能抱着这位温柔的姑娘走了半天功夫而不知累,也不需要休息,在我和她看来,这没有什么了不起。梦境多种多样,但是没有哪一个梦境安排得象这梦境这样得当、适度、有趣。

  天黑以后,我们到了种植园的一座大房子,这是她的家。我将她抱进屋。她家里的人都认识我,我也认识他们,虽说我和他们素不相识。她母亲以那装得不象的焦急神情问我12乘14是多少,我说是135,她记在纸上,并且说在她改进教育的过程中,重大事件是从来不靠记忆的,这已成为习惯;她的丈夫正给我一把椅子,但发现海伦已经睡着,他于是说最好不要惊醒她,便轻轻地扶我背靠衣橱站着,他说我这样就吃力了。后来走过来一个黑人,手上拿着软阔边呢帽,恭恭敬敬鞠一躬,问我要不要量尺寸。他这一问,我倒不惊讶,但使我有些不解;我说我愿意领教,他向门走去请顾问进来。他,这一家,还有灯,都开始暗淡下来,不多一会屋里是一片漆黑;但是立刻出现一道月光,一阵寒风,我发现我正在过一个结了冰的湖,我两手空空。心中掀起一阵忧伤。使我醒来,原来我是在旧金山的报社里。正坐在桌前。我看钟,才知道我睡着才不过两分钟。更重要的是,我当明已经二十九岁了。

  这是在1864年。在这之后的一两年里,我也只是短暂地看过我梦中的恋人几眼而已。这些,我都按日期记在我笔记本里了,但没有记所说的话,也没有记任何细情,显然没有内容可以补充。这两次都是突然相见,认识,热切的接近,接着又顿时消失,一片空幻,一无所有。她的这两个形象,我记得非常清楚,其实这种风貌的所有形象,我都记得,不用笔记本也能说得出来。我的习惯是,趁我记得清楚的时候,把各式各样的梦都记下来,加以研究,反复讲述,力图找出梦的本源,弄明白跟我相处的那两、三个各不相干的人当中谁是梦的设计者,所以我记得住梦——这事可不寻常,因为很少人练习记梦的能力,而不练习就不会有很强的记忆力。

  1866年,我在夏威夷群岛住过几个月。同年10月,我作了我的首次演讲,是在旧金山。第二年一月,我去了纽约,正发满三十一岁。这一年我又一次见到我的精神恋人。在这次的梦里,我又是站在旧金山的歌剧院的舞台上准备演讲;在强烈的灯光下,我眼前的听众各有特点,十分生动。我开了口,刚说几个字就停了。怯场,身上发凉,因为我发现我没有题目,也没有讲稿。无话可讲。我说不出话来,卡了一会才说出几个字,想来几句蹩脚的幽默话。场内毫无反应;使人难堪的冷场;我再次努力说几句幽默话,但告失败。有人嘲笑,除此之外,场内很安静,气氛严肃,毫无好感,听众气愤之至。我惭愧得无地自容,苦恼万分,只好设法争取人们的同情。我开始低三下四赔不是,再加上多而不适时的恭维话,请求原谅。这实在太过分。听众大喊大叫,出言伤人,吹口哨,大声嚷,喝倒彩;在这一片混乱中,人们都站起来,向大门涌去,乱成一团。我站在那里,感到茫然不所措,见此景象,想到第二天人们会怎么议论,我是没脸上街了。当大厅完全空了,静了,我在舞台上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低头伏在书桌一,不去看这一切。不一会,那熟悉的、梦中的声音叫我的名字,把我的烦恼一扫而尽:

  “罗伯特!”
  我答道:
  “阿格妮丝!”
  接着,我们两人在夏威夷群岛上向名叫艾欧谷的百花争艳的峡谷信步走去。不必解释,我知道罗伯特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昵称,普通名词,意思是“亲爱的”;我和她都知道阿格妮丝也不是名字而是昵称,普通名词,有感情深厚之意,除了梦的语言之外,别的语言是无法确切表达其意的。大概相当于“亲爱的”,但是梦的词汇总是把含意修饰得更细致更贴切,这是世上的白昼字典所不及的。我们不知道这些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含意;我们的用的字是任何已知的确良语言中所没有的,希望人们能懂,而人们确实能懂。我的笔记本里有我这位精神恋人给我的几封信,是用某种人所不知的语言写的——大概是梦语吧——附有译文。我想精通这种语言,用速记记下谈话。下面是其中一封——是全文:
  “Rax oha tal.”
  译文——“当你收到这信,它会使你知道我盼望见到你,抚摸你的手,为了得到安慰和平静。”
  这速度比醒着里的思索快得多,因为醒里思索并不成其为思索,在思索形成文字之前,它只是模糊、无定形的去雾。

  我们到奇妙的峡谷,摘了许多姜类植物的美丽的花朵,情话喁喁。她的帽带和我的领带本来不需要系,我替她系,她替我系,系了又系,最后坐在树荫下,眺望那爬满树藤的山崖,直至天际,那里缭绕的白云掠过山崖,仿佛绿色的山峰在移动,暗淡而遥远,象鬼怪似的岛屿在深渊里漂移;然后我的目光又望到地上,交谈起来。
  “多么静啊——安静,平静!我永远不会感到厌烦。你喜欢吗,罗伯特?”
  “喜欢,整个地方我都喜欢——所有的岛屿,还有这毛伊岛,可爱极了。我以前来过。你呢?”
  “来过一次,那进还不是岛呢。”
  “是什么?”
  “是一个sufa。”
  我明白。Sufa。是梦语,意思是“大陆的一部分”。
  “那时,这儿的人是什么样子?”
  “那时候,还没人。一个人也没有。”
  “你知道吗,阿格妮丝——那个就是哈莱亚卡拉,是死火山,就在山谷的那边。那时候,这儿有这个火山吗”?
  “有,在燃烧”。
  “你去过很多地方?”
  “是的。在这儿,去的地方不多,在星星上去过很多地方。”
  “星星上美吗?”
  她用两个梦语,意思是“什么时候你跟我一起去就看见了。”现在一听就知道这话的我一起去就看见了。”现在一听就知道这话的意思不明确,但是我当明没有注意到。

  一只军舰鸟歇在她的户上,我伸手抓住了。它的羽毛纷纷脱落,变成了一吸小猫;小猫的身子又开始缩小,成了一个小球,球上长着多毛的长腿,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只多毛毒蜘蛛。我想把它养着,它却变成了海星;我把这扔了。阿格妮丝说,这些东西不值得养,总是会变的。我问石头,石头变成蝙蝠飞了。这些怪事激起了我的兴趣,也就如此而已,并没有引起我的惊异。
  正当我们坐在艾欧峡谷谈心,走来一个卡内加人,满脸皱纹,弯着腰,一头白发。他停下来,用当地的土语跟我们说话,我们听得懂,一点也不费事,我们也照样用他的土语答话。他说他有一百三十岁;库克船长,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库克船长被害时,他在场,亲眼看见的还帮助他。老人把枪给我们看,构造很奇特;他说是他自己发明的。虽说可以装火药,也有击发装置,却是用来发射箭的。他说可以射一百英里远。这话似乎挺可靠,我看不出破绽,一点也不使我惊奇。他装上一只前,射了出去,那箭直向天空飞去,不见了。然后他上了路,说这只箭不出半个钟头就会落在我们附近,会插进地里几码深,石头也挡不住。
  我不慌不忙,我们等着,斜靠在树脚下长满青苔的地上,眼睛注视着天空。渐渐传来咝咝一声呻吟,不停地喘息,声音微弱地说:
  “抱住我——射穿了我的身体——把我抱在你的怀里——我害怕死去——抱紧些——抱紧些。天昏地暗,我看不见你。别离开我——你在哪儿?没有走吧?不会离开我吧?我不离开你。”
  然后,她的灵魂升天了,我怀里是一堆泥土。

  顷刻,情景变了,我醒来,正同一位朋友在纽约走过证券街,雪下得很大。我和他一直在说话。没有明显的中断。我有此疑惑,是不是走两步路的功夫就睡着了。我很满意,就连最详尽、百事聚集的梦也不过几秒钟的功夫。穆罕默德把杯子碰倒时开始做梦,到他将杯子扶住而且水没有泼出来时的梦已做完,据说这梦长达七十年,我完全相信,并不费解。

  不到一刻钟,我到了家,脱衣准备睡觉前,把这个梦记在笔记本里。这时出了一件惊人的事。我记完笔记,正要去拧灭煤气灯,这时我打了个大哈欠,因为时间已晚,我很困乏。就在这功夫,我睡着了,又做起梦来。下面就是我睡着之后发生的事,当我醒来时,哈欠早已打完,不过也没多一会儿,因为我还是站着的呢。我到雅典——我从来没去过,只看过图片,认出来了。那是巴台农神殿。经过修整,面目一新。我经过神殿,爬上长满青草的小山,朝一座宫殿似的邸宅走去。房子是用红琉璃砖建造的,有圆柱的门廊十分宽敞,门廊的顶由一排有凹槽的柱子支撑着,柱顶上是科上是科林斯式的。正是中午,我却不见一人。我走进屋进的第一个房间。房间又大又精致,墙壁是色彩斑斓、有纹理的磨光玛瑙;地板是瓷砖,图案的色彩素雅。家俱和装饰,我都一一看得详细——这在我醒着的时候是办不到的——给我的印象很深,留在我的记忆里了,其实现在也不模糊。这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

  那里有一个人——是阿格妮丝。看见她,我一点也不惊奇,只知高兴。她穿着朴素的希腊服装;眼睛的颜色同她半个钟头前在夏威夷群岛上死去时不同了,但她在我眼里仍然是我所认识的她。小巧,美丽;她仍然是十五岁,我还是十七岁。她坐在一把象牙长靠椅上,用钩针编织东西,膝上放着柳条编制的浅浅的针线工具筐,里面放着刺绣用的细绒线。我在她旁边坐下,开始象住常一样聊天。我记得她是死了的。她死去时,我心中的极度悲痛现在已经烟消去散,无影无踪了。她又归来了,我当然欣喜,不过确实没有意识到她不死了;我没有提这事,她也没有提这事,大概她以前常常死去,知道不会久,所以无关紧要,在交谈中也就不去说它了。

  想到这房子和里面的所有东西,我便看出我们心中的梦境艺术家是景德镇鉴赏、绘画、用色和布置方面的能手。我醒着时,我用铅笔画一个最简单的图画也画不出来,不会用画笔也不会用颜料;除了我家乡的房子,我想象不出任何我所知道的房子的详细形状。圣保罗教学,圣彼得教堂,埃斐尔铁塔,泰姬陵,华盛顿的国会大厦,我只能部分地使之重现在我的想象中,只是几瞥,很不完整。尼亚加拉大瀑布,马特洪峰以及大自然中类似的景物,也是如此。我想象不出我认识的人的脸孔或样子。不到两钟头之前,我吃早餐时见过家里的人,我却想象不出他们的形象,脑海里映不出他们的外貌。我写作的时候,看见前面的花园里有一片幼树林,一棵幼松的细尖从中冒出来;再远一点是灰白色烟囱的上半截,烟囱上有一个用棕红色的瓦砌的A形小罩;半英里之外便是一个树林茂密的小山顶,那棕红色被宽阔蜿蜒的空地隔开,那空地光滑,青草覆盖;我无法闭上眼睛然后使这幅景色完整地重现在脑海里,任何细部也重现不出来,只有那片草绿色的蜿蜒曲线,但也很模糊,瞬息即逝。

  我的梦境艺术家什么都能画,而且画得好极了。任何色彩,任何浓淡,他都画得出来,画得优雅逼真。他可以把宫殿、城市、村庄、棚舍、高山、山谷、湖泊、天空的生动形象展现在我眼前,或者阳光下,或月光下显得鲜明,或被笼罩在雾、雪、雨之中;他可以把人展现在眼前,栩栩如生,脸上有表情,会说会笑,会赞扬会咒骂。刚一醒来,我能闭上又眼回想起那些人、情景和房屋,不仅仅是个概略而且往往很详尽。阿格妮丝和我坐在雅典的那座大宅里谈天,几个华贵的希腊人从房子的另一处走进来,对某事在进行热烈的争论,他们从我们旁边经过时,向我们打招呼,彬彬有礼。他们当中有苏格拉底。我是从他的鼻子认出他的,他了一会,房子,阿格妮丝,雅典都无影无踪了,我又是在纽约我的寓所里,正伸手去拿笔记本。

  我们在梦中——就算我知道吧!我们确实好象在旅行,确实好象看见许多东西。人,马,猫,狗,鸟,鲸,都是真的而不是怪物,都是有生命的而不是幽灵,都是永生不灭的。他(它)们愿去哪里就去哪里,凡是好玩的地方,他(它)们都去,甚至是遨游于太空的各个星星;那里有奇怪的大山,我们一走动,大山便在我们脚下滑动;那里也有洞穴,我们一旦迷路,它们那使人迷惑的条条的道路便把我们前前后后围住,把我们困在里面。这,我们是知道的,因为这里没有这种事,必定是那里的事,因为再没有别的地方了。

  这个故事已经够长,该打住了。在我认识我的梦乡恋人的这四十年当中,一般两年梦见她一次,多是几瞥。尽管她非常喜欢打扮,头发和眼睛变得叫人不敢认,但我一眼就能认出来。她总是十五岁,样子象是十五岁,动作也象是十五岁;我总是十七岁,连一天也没有长大过。在我眼里,她是个真而不是虚构的,温柔而天真,跟她交往是我一生中最美好最令人舒畅的经历之一。我知道,对你来讲,她的谈吐不会是最富于智慧,不过你在梦境中听她的谈话——你就明白啦!

  一个星期前,见到过她,只有一会功夫。跟往常一样,她十五岁,我呢,我上床入寝时已是年近六十三岁,却仍然是十七岁。我们是在印度,孟买近在眼前;还有温莎宫,它的楼塔和城垛隐在薄雾中,泰晤士河从那里流来,蜿蜒曲折,穿过长满青草的两岸,流到我们的眼前。我说:
  “不用说,英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家。”
  她满面春风,温柔真诚,表示同意,不过有些答非所问。
  “是呀,因为它太靠边缘。”

  然后她不见了。这样也好;她的话滴水不漏,大概不会再多说什么,否则会损害这话的圆满。

  这次的短短会面使我想起了在毛伊岛的情形,她正喘息着,年轻的生命就要结束;我当时那着急的情形逼真得异乎寻常;我当时的悲痛超过了我醒时见过的许许多多悲痛。我们醒着时,都是以虚假的面目在这渺茫、暗淡、虚假的世上来来去去,生活不真实,是一种苍白的模仿。然而,凡事在梦中锐、更真实。当我们死去,我们或许可以抛弃这廉僮的理智,大家以自己的真面目远远去到梦乡,因为能指挥那神秘的精神魔法师而得到提高和充实;这精神魔术师在这里可不是我们的仆从,只是我们的贵客。

楼上这都能找到,佩服,开眼界了,这篇文章还真没读过,惭愧,惭愧!

好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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