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翻译硕士考研:夫妻双方男方在外有第三者,如果要离婚,财产和权益方面都有什么相关政策,请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22:55:09
还有就是从结婚时起,共同居住的楼房,房照是男方父亲的名字所有,算是夫妻共有么?离婚时女方能有办法得到财产么?多谢了,实在是希望有高人指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新《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上产权登记人为准,因此署谁的名字,那谁就是产权所有人。
若能证明男方有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在起诉离婚时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适当照顾。

夫妻在外有第三者,如果要离婚,财产和权益方面就要向无过错方倾斜。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继而保护无过错方。

这个要双方来权衡,同时要看具体状况,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是
夫妻在外有第三者,如果要离婚,财产和权益方面就要向无过错方倾斜。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继而保护无过错方

因第三者导致离婚的,可以少分或者部分财产.并且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房子不是共同财产.
男方有错在先,女方可以得到补偿,如果女方要孩子,还可以申请生活费.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须赔偿无过错方损失,同时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