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守锷追悼会:谁能给分析一下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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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其最著名的作品有《声音与疯狂》(又译《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小镇》、《大宅》)等。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从表层意义上看,《押沙龙,押沙龙!》反映了美国南方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初的历史、社会面貌。但这还不是福克纳创作的全部用意。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要写的毋宁是“人的心灵与它自己相冲突的问题”,福克纳认为“只有这一点才能制造出优秀的作品,因为只有这个才值得写,值得为之痛苦与流汗。”(见其《诺贝尔奖受奖演说》)因此,我们应当领会到福克纳所写的并不是关于美国南方的一部历史小说,更不是以热闹的历史背景映衬的一出“情节剧”。

  在《押沙龙,押沙龙!》中,福克纳通过约克纳帕塔法县又一个家族,萨德本家族的兴起与衰落,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这里写的是一个穷小子白手起家的历史,与别的世家相比,有其特殊性。在家庭衰落中,种族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此书与福克纳别的作品相比,又有其特殊性。《押沙龙,押沙龙!》一书,比同时代许多作家的作品,比福克纳的其他作品,更深入地触及与探讨了美国南方历史罪责与无辜者所受到的痛苦的问题。它归结到人与人之间应平等相待,不然,受到报应的仍是有罪者自身以及有关后代。这是美国南方的问题,也是与人类境遇有关的带普遍性的问题。由于这是一部充满悬念的作品,把关键性的“故事眼”在前言中—一交待将是多余并愚蠢的。译者想着重关照的仅仅是:读者阅读时得付出较多的耐心。书中长达几页的句子比比皆是,句中套插入甚至长长一段、整整一个故事,结构错综复杂,真可谓“剪不断,理还乱”。在这里,沿用前辈翻译家的办法,把句子拆散打乱,按汉语习惯方式用短句表述,套用大致相当的成语来走捷径,好像都不可行。我不知道那将制造出一个如何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杂烩。译者想做到的仅仅是,在中文用心读可以读懂的极限内,尽可能多地保留原作的原汁原味。也许这仅仅是一个奢望。

  还是回到原作本身上来,先介绍一下《押沙龙,押沙龙!》的叙事方式。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指出的,这“是一部纯属解释性的小说。几个人物——罗沙小姐、康普生先生、昆丁和施里夫——试图解释过去”。这几个人物,老小姐也好、乡绅律师也好。大学生也好,他们的表述方式都是繁复式的,而且各有其不同的繁复。他们所描述的人物的叙事方式也大多是繁复式的,也是各有自己的独特方式,例如托马斯·萨德本的模仿法庭用语。他们(讲述者与被讲述者)还都有一个通病——说话吞吞吐吐,欲说还休。是啊,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有时是不知就里,有时是故意掩盖底细。这就给阅读者一种“神龙不见首尾”的感觉。但是精彩之处恰恰隐藏在这一段段冗长、繁褥、抽象、故作高深(书中有不少作者或作者让自己笔底的人物生造——英文中叫Coihag,亦即“自己造币”——的词语)的文字之间,时不时,像一道强烈的电光从乌云的裂隙间显现。在读《押沙龙,押沙龙!》时,我们像是在聆听韩德尔。巴赫等大师的一首多声部的“康塔塔”(Cantata)。在此起彼伏或惊惧或哀叹或仇恨的男女各种声音的“耶稣死了”、“啊,他死了”、“他被钉上十字架”、“有人背叛了他”之间,自有一股隐藏的张力在那里流动。

  《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说的“解释”,也就是演绎或阐释。同一件事,不同的人看到的是不同的层面或剖面(facet)。而看者的认识角度与主观感情色彩又各不相同。作者把这微妙处一一表现出来,还诱导读者一起,拼装成一个有史诗深度的悲剧故事,这里面,除了作者的天生才能之外,在艺术构思上所用的心力,恐怕也只有擅长作多层象牙透雕的中国艺人才能体会到。但即使是一个粗心大意、不求甚解的读者,在“飞掠”过那些抽象议论,读完全书后,有些东西是会留在他脑子里拂之不去的。那些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如托马斯·萨德本、查尔斯·邦这样复杂、多层次的主要人物不必说了,就连着墨不多的朱迪思(她的坚毅)、埃蒂厄·邦(他那受扭曲的种族自尊心)也都栩栩如生,异常鲜明;一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如罗沙小姐下乡,克莱蒂纵火等等,都是美国文学中的脍炙人口的段落(一如我国的“风雪山神庙”)。福克纳反复说这本书难写,决不是偶然的。

  关于“押沙龙”的典故,这里亦应作一交代。据《圣经·旧约》,押沙龙是古代以色列国大卫王的儿子,事见《撒母耳记下》第十三到十八章,那里说:“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有一个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玛。大卫的儿子爱她。暗嫩为他妹子他玛忧急成病。他玛还是处女,暗嫩以为难向她行事。……”后来暗嫩设法玷污了他玛,又把她赶了出去。押沙龙知道后,一方面安慰妹妹,一方面伺机复仇。两年后,他借口让暗嫩帮他剪羊毛,咐吩仆人将暗嫩杀死。大卫王起先非常伤心,渐渐地心情平静下来,后来与押沙龙和解。但押沙龙设法笼络人心,为阴谋叛乱作准备。后来押沙龙叛乱,大卫王狼狈出逃,但逐渐稳住阵脚。两军展开激战。叛军大败。押沙龙骑骡逃走。当骡子从一棵大橡树下经过时,他的头发被浓密的树枝缠住,身体悬挂在半空中,最终被人刺死。当大卫王得知押沙龙死讯时,他“就心里伤恸,上城门楼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在英语中,“押沙龙”已成为“宠儿兼逆子”的代用语,犹如汉语中的“业障”。

  《去吧,摩西》是福克纳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也是“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继《喧哗与骚动》之后继续揭示种族歧视、贪婪占有以及物欲对于人类心灵交流的阻碍一大杰作,并福克纳拓宽了艺术表现的深度。
  美国南方庄园主麦卡斯林与女奴生有一女,后又与这个女儿生下一子泰瑞乐,泰瑞乐后来娶了另一位庄园主布钱普的女奴谭尼,其子嗣都以布钱普为姓氏。麦卡斯林的外孙女则嫁给了爱德蒙家兹。全书写的就是这三个姓氏的子孙间的复杂关系,最浓墨重彩的人物是麦卡斯林的孙艾萨克,他在黑人猎手的带邻下自小参加猎熊活动,长大后看透了白人与黑奴间的畸形关系,自愿放弃家产,到镇上做木工为生。全书由两个中篇及五个短篇组成,各部分既相对独立又共同融合为一幅完整的画面。

  希望能帮上你~

回眸莞尔朋友,你好。你在提问中所说到的《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都是福克纳的代表作,恰巧这两本书我手里都有。(《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都是27元人民的币一本,上译社出版)
以下我就把这两本书的译者李文俊先生的译本序摘抄一部分,希望能对你理解福克纳的作品有所帮助。
《押沙龙,押沙龙!》:
福克纳自己对《押沙龙,押沙龙!》是相当重视的。他曾对一个朋友说,这是“有史以来美国人所写的最好的小说”。他专门为此书编了一份大事记、一份家谱,并亲手绘制了一幅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地图,给人以这是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宝鉴录”的压卷之作的印象。事实上,这并不是福克纳个人的看法。许多美国评论家、文学史家都认为这是福克纳作品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深奥,最具史诗色彩的一部。
从表层意义上看,《押沙龙,押沙龙!》反映了美国南方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初的历史、社会面貌。但这还不是福克纳创作的全部用意。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要写的毋宁是“人的心灵与它自己相冲突的问题”,福克纳认为“只有这一点才能制造出优秀的作品,因为只有这个才值得写,值得为之痛苦与流汗。”(见其《诺贝尔奖受奖演说》)因此,我们应当领会到福克纳所写的并不是关于美国南方的一部历史小说,更不是以热闹的历史背景映衬的一出“情节剧”。
在《押沙龙,押沙龙!》中,福克纳通过约克纳帕塔法县又一个家族,萨德本家族的兴起与衰落,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这里写的是一个穷小子白手起家的历史,与别的世家相比,有其特殊性。在家庭衰落中,种族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此书与福克纳别的作品相比,又有其特殊性。《押沙龙,押沙龙!》一书,比同时代许多作家的作品,比福克纳的其他作品,更深入地触及与探讨了美国南方历史罪责与无辜者所受到的痛苦的问题。它归结到人与人之间应平等相待,不然,受到报应的仍是有罪者自身以及有关后代。这是美国南方的问题,也是与人类境遇有关的带普遍性的问题。由于这是一部充满悬念的作品,把关键性的“故事眼”在前言中—一交待将是多余并愚蠢的。译者想着重关照的仅仅是:读者阅读时得付出较多的耐心。书中长达几页的句子比比皆是,句中套插入甚至长长一段、整整一个故事,结构错综复杂,真可谓“剪不断,理还乱”。在这里,沿用前辈翻译家的办法,把句子拆散打乱,按汉语习惯方式用短句表述,套用大致相当的成语来走捷径,好像都不可行。我不知道那将制造出一个如何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杂烩。译者想做到的仅仅是,在中文用心读可以读懂的极限内,尽可能多地保留原作的原汁原味。也许这仅仅是一个奢望。
还是回到原作本身上来,先介绍一下《押沙龙,押沙龙!》的叙事方式。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指出的,这“是一部纯属解释性的小说。几个人物——罗沙小姐、康普生先生、昆丁和施里夫——试图解释过去”。这几个人物,老小姐也好、乡绅律师也好。大学生也好,他们的表述方式都是繁复式的,而且各有其不同的繁复。他们所描述的人物的叙事方式也大多是繁复式的,也是各有自己的独特方式,例如托马斯·萨德本的模仿法庭用语。他们(讲述者与被讲述者)还都有一个通病——说话吞吞吐吐,欲说还休。是啊,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有时是不知就里,有时是故意掩盖底细。这就给阅读者一种“神龙不见首尾”的感觉。但是精彩之处恰恰隐藏在这一段段冗长、繁褥、抽象、故作高深(书中有不少作者或作者让自己笔底的人物生造——英文中叫Coihag,亦即“自己造币”——的词语)的文字之间,时不时,像一道强烈的电光从乌云的裂隙间显现。在读《押沙龙,押沙龙!》时,我们像是在聆听韩德尔。巴赫等大师的一首多声部的“康塔塔”(Cantata)。在此起彼伏或惊惧或哀叹或仇恨的男女各种声音的“耶稣死了”、“啊,他死了”、“他被钉上十字架”、“有人背叛了他”之间,自有一股隐藏的张力在那里流动。
《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说的“解释”,也就是演绎或阐释。同一件事,不同的人看到的是不同的层面或剖面(facet)。而看者的认识角度与主观感情色彩又各不相同。作者把这微妙处一一表现出来,还诱导读者一起,拼装成一个有史诗深度的悲剧故事,这里面,除了作者的天生才能之外,在艺术构思上所用的心力,恐怕也只有擅长作多层象牙透雕的中国艺人才能体会到。但即使是一个粗心大意、不求甚解的读者,在“飞掠”过那些抽象议论,读完全书后,有些东西是会留在他脑子里拂之不去的。那些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如托马斯·萨德本、查尔斯·邦这样复杂、多层次的主要人物不必说了,就连着墨不多的朱迪思(她的坚毅)、埃蒂厄·邦(他那受扭曲的种族自尊心)也都栩栩如生,异常鲜明;一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如罗沙小姐下乡,克莱蒂纵火等等,都是美国文学中的脍炙人口的段落(一如我国的“风雪山神庙”)。福克纳反复说这本书难写,决不是偶然的。
关于“押沙龙”的典故,这里亦应作一交代。据《圣经·旧约》,押沙龙是古代以色列国大卫王的儿子,事见《撒母耳记下》第十三到十八章,那里说:“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有一个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玛。大卫的儿子爱她。暗嫩为他妹子他玛忧急成病。他玛还是处女,暗嫩以为难向她行事。……”后来暗嫩设法玷污了他玛,又把她赶了出去。押沙龙知道后,一方面安慰妹妹,一方面伺机复仇。两年后,他借口让暗嫩帮他剪羊毛,咐吩仆人将暗嫩杀死。大卫王起先非常伤心,渐渐地心情平静下来,后来与押沙龙和解。但押沙龙设法笼络人心,为阴谋叛乱作准备。后来押沙龙叛乱,大卫王狼狈出逃,但逐渐稳住阵脚。两军展开激战。叛军大败。押沙龙骑骡逃走。当骡子从一棵大橡树下经过时,他的头发被浓密的树枝缠住,身体悬挂在半空中,最终被人刺死。当大卫王得知押沙龙死讯时,他“就心里伤恸,上城门楼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在英语中,“押沙龙”已成为“宠儿兼逆子”的代用语,犹如汉语中的“业障”。
《去吧,摩西》:
《去吧,摩西》(Go Down,Moses,1942)是威廉・福克纳的第十七部作品,也是他的第十三部长篇小说。人们常把这部小说视为他从1929年的《喧哗与骚动》开始的鼎盛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以后,福克纳还发表了七部作品,但是似乎都未能超过以前的水平。《去吧,摩西》是福克纳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也是“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美国南方庄园主麦卡斯林与女奴生有一女,后又与这个女儿生下一子泰瑞乐,泰瑞乐后来娶了另一位庄园主布钱普的女奴谭尼,其子嗣都以布钱普为姓氏。麦卡斯林的外孙女则嫁给了爱德蒙家兹。全书写的就是这三个姓氏的子孙间的复杂关系,最浓墨重彩的人物是麦卡斯林的孙艾萨克,他在黑人猎手的带邻下自小参加猎熊活动,长大后看透了白人与黑奴间的畸形关系,自愿放弃家产,到镇上做木工为生。全书由两个中篇及五个短篇组成,各部分既相对独立又共同融合为一幅完整的画面。
《去吧摩西》是由三个相关的家族故事组成的,分开来都可以独立成篇。福克纳构件的那个庞大法系是天地乾坤,里面充盈万象,精气神缓缓流动。
内容全部是自然,土地,人。有宁静的巨大力量的森林。混乱的血统。黑、白、红色人种交杂。然而这部小说并不骚动喧哗,它像它所竭力深沉敬仰的自然,平静而深厚地在那里安详地呼吸吐纳。
1949年,出版商哈斯写信给福克纳,说出版社要重印《〈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问他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动。福克纳在1月26日的回信里说:“《摩西》其实是一部长篇小说。我不打算删去故事或章节的标题。你认为有必要给这些故事像章节一样列上次序吗?干吗不照原来样子重印呢,但是得把书名从《〈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改为《去吧,摩西》,并在封套说明上作相应的修改。……要是允许我事后放炮的话,我看只有兰登书屋才会那么认真,非得在《去吧,摩西》后面加上‘及其他故事’这几个字。我记得当初我看到印好的扉页时的那份惊愕(当然也不算很大)。我说,再版时就干脆利落地叫它《去吧,摩西》得了,八年前我寄给你们时就是这么写的。”
于是,从1949年起,《去吧,摩西》就正式被认为是一部长篇小说。看来,最初福克纳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而是一点点确立自己的看法的。

要是让局外人客观地说,这本书应该算是一部“系列小说”。它由一个统一的主题与属于同一家族的众多人物连结成一体,各篇之间大致都互有关联,但也都能独立成篇。福克纳后来把《熊》编进《大森林》(1955)短篇集时就抽去了第四章,他认为附有第四章的《熊》是长篇《去吧,摩西》的一部分。对于短篇小说来说,它太沉重了。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生子梯奥菲留斯(布克)与阿摩蒂乌斯(布蒂),当然,还有布克的儿子艾萨克(艾克人“旁系”里有者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卡斯的儿子扎卡里(扎克)、孙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较重要的还有艾克的母亲索凤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钱普。小说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后面的这个庄园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愿让他与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姓自己的姓,这个奴隶只能被称为托梅(黑女奴名)的图尔。在图尔娶了布钱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后,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钱普。而堪称《去吧,摩西》第二号人物的路喀斯・布钱普就是图尔的小儿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福克纳家的老女佣卡洛琳・巴尔即是其原型――与孙子赛缀尔分别是“系列小说”的两篇(前者)与一篇(后者)中的主要人物。为帮助读者弄清人物之间的关系,译者特绘制了一张“谱系图”,附在序言的后面。

另外,还有一个人物是不能不提的,他就是印第安酋长与黑女奴所生的混血儿山姆・法泽斯。他是艾萨克精神上的父亲,不仅教会了艾萨克打猎,也教会了他怎样做人。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总主题是美国南方的种族关系,但是其中有三篇作品即《古老的部族》,《熊》和《三角洲之秋》却是侧重写打猎的,人称“大森林三部曲”。这里又接触到一个人类怎样对待大自然的问题。而艾萨克正是在打猎的过程中,学会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于是,接下去他作出了舍弃有罪恶的祖产的决定。他认为世界应该“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然而我们不应认为艾萨克即是福克纳。福克纳并不认为放弃祖先罪恶的遗产就是问题的终结。从《三角洲之秋》中所写老卡洛瑟斯的罪孽在后代的身上重新出现,也可以得到证明。此外,福克纳在1955年答复一个访问者时说:“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比舍弃做得更多。他应该有更加积极的行动而不能仅仅躲开别人。”接着福克纳列举了自己作品中更加积极的人物,如《坟墓的闯入者》(1948)中的加文・史蒂文斯以及他的外甥。而这个加文・史蒂文斯也就是《去吧,摩西》这篇作品中帮助莫莉大婶的那位律师。

不难看出,《去吧,摩西》一书虽然篇幅不大,却提供了一整个时期的历史画面,概括地反映了美国南方最本质的一些问题。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这里的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熊》里也写道:“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作者采取了“系列小说’!的形式,这样就可以舍弃一般交代性的笔墨而集中经营戏剧性强烈、诗意浓郁的场面,从而获得一种史诗般的效果。在人物塑造上,这本书一方面刻画出艾萨克・麦卡斯林这样的形象,他代表了白人的良知,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看到了路喀斯・布钱普灵魂的深处。他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凭借自己的不屈不挠与聪明才智生存下去的黑人的代表。福克纳一直认为黑人很顽强,他们是能够生存下去并且最终得到自由的。书名的典故也透露了这层意思。
另外,我们也不能忽略书中所写的当时存在于美国南方的第三个种族的代表――山姆・法泽斯。他不但是个优秀的猎人,而且是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子遗。书里写道:他给艾萨克“讲往昔的时日与种族的事情”,当时,土地的所有权“其实……是渺不足道的”。艾萨克在他的熏陶下,终于摆脱了自己与庄园的关系,当了一个像耶稣那样自食其力的木匠。他说:“是山姆・法泽斯使我得到了自由。”山姆・法泽斯这个形象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