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遥控器配对:三险中的医保范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2:30:55

企业办理医疗保险流程一、参保登记:用人单位持批准成立证件、营业执照等申请登记,医保中心审核后,发放《尉氏县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资金汇总表》和《尉氏县社会医疗保险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档案管理:参保单位登记后,医保中心建立参保档案并向参保单位下发征缴计划。参保单位基本情况、所属性质(名称、银行帐号、法人代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发生关、停、并、转等)发生变化及单位人员情况(增加、减退、调动、死亡及在职转退休)变动的,应于每月10日至25日办理档案变更手续。
三、医疗费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缴费部分按比例划入。正常参保单位每月或每季度按征缴计划按时缴纳医疗费,有职工变动者应及时报告,参保单位拒缴、拖欠、少缴医疗保险费的,经批准后冻结其IC卡的使用,直至缴清欠款为止。
四、就医结算:
1、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结算:患者持医疗证和医保IC卡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门诊治疗检查单在医保微机结算窗口出示IC卡结算或持医院处方到定点药店在药师的指导下刷卡购药。
2、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结算:主治医生开具《住院审批表》,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核,报医保中心进行审批登记,住院费用中统筹支付部分由定点医院垫付,只参加统筹的参保人员住院时须全额支付医疗费,出院后凭《住院审批表》和结算单据及费用清单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3、异地安置、异地急诊及转外报销结算:异地安置人员持本人医疗证和单位证明填写《异地就诊申请表》,医保中心进行登记,报销医疗费时须带住院记录和费用清单。参保职工在异地因急诊就诊时先由个人垫付现金,并电话通知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待诊疗结束后,持急诊或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明细表、住院发票和医疗证,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转外就诊,须经定点医院会诊并开具《转院审批表》,附《诊断证明》审批登记,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待医疗终结后,凭医疗证、《转院审批表》、费用单据、住院每日清单等相关证明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五、药费报销:
1、起付线:县级定点医院400元;社区医院起付线标准按县级定点医院的60%设定。
2、使用《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或《开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中B类项目由参保职工先负担20%,然后进行统筹支付。
3、起付线以上的合理住院费用,县内、市级、省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5000元以内报销75%、65%、60%,5001-10000元报销80%、70%、65%,10001-16000元报销85%、75%、70%,退休人员提高5%,省外定点医院报销在县内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经医保中心审批在市级非定点医院就医者,报销比例在以上基础上降低5%,经医保中心审批在外县、市公立医院就医者,医疗费按50%进行报销。
4、不予支付费用的: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所致伤病、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未经批准的转诊和在非定点机构就医、购药的。
5、不予支付的用药范围:营养滋补药品、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中药材或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及《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不予支付的药品。

可以享受门诊、住院及大病的部分费用报销,但有一定的限额及自负段,各地的规定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