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到香港地图:企业工资列入成本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9:43:07
税法规定,能够列入企业成本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
第二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饮食服务行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并发放的提成工资,可据实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氨5%计算扣除。
1.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计算工资费用扣除限额。

工资费用扣除限额 = 人月均计税工资标准(800-960元,各地有所不同) * 年均职工人数 * 12

2.计算准予扣除的工资费用。

纳税人发生的工资费用低于上述扣除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据实扣除;发生的工资费用高于上述扣除限额的,按照扣除限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在应税所得中扣除,应当进行纳税调整。

按每人800元每月计算年度的计税工资总额.实际工资总额超出这个标准的要作纳税调整.个别地方可以在20%内上浮,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本地的计税工资标准

首先要看你是属于计税工资还是工效挂钩工资,如果是计税工资,按每人800元每月计算年度的计税工资总额.实际工资总额超出这个标准的要作纳税调整,如果是盈利企业,可以申请上浮20%(也就是960元),一般不用审批;如果是工效挂钩,只要在劳动局核定的范围内,就作为成本工资,如果上年有储备工资余额,当年或以后年度发的工资超过了劳动局核定的数额,可以用它去冲减,如果上年没有储备工资余额,就要将多发的工资总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