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辽阳校区书记:公安局有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4:31:24

公安局只有拘留的权利,没有判刑的权利,拘留后公安局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拘役、管制属于刑罚,只有法院才有权判处。

公安局无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那是法院的事。

一个手续问题 但是要看案情的进展情况拘役在刑事案件中是可以由公安局来执行的~

没有,当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