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就业前景:一个复杂的财产分配权问题(着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3 00:24:28
奶奶有两个儿子,现在由大儿子写了一张字据,申明奶奶的财产、权力都由大儿子所有,奶奶按了手印同意了,想请问,这样的字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说明:平时奶奶和小儿子同住在农村,小儿子长期为她缴纳各种农村税费和给与粮食,尽到了赡养义务,但大儿子住在城市,从未为奶奶缴纳任何税费,由于母亲的偏袒,大儿子的诱惑,而形成了这样单方面的字据,是否有效?

遗嘱无效。

你奶奶由他人代笔制作书面遗嘱、最后亲笔签名的这一份遗嘱,在法律上叫做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显然人数不符和法律规定。

另外,见证人必须与立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此,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都不得作为见证人,与法定继承人有利益关系的也不得作为见证人。

《继承法》规定,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这并不是划分遗产的绝对原则。
此外,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你奶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即使是说服,偏袒,引诱,字据都是有效的。另外,立遗嘱人可以对其遗嘱进行变更。

主要问题是 那张字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其中的奶奶再按手印时是否有其他因素的影响 (比如说 大儿子的强迫等) 但我看过你所说的 奶奶已经同意了 那么字据便有了法律效益。 但是婚姻法中规定 财产 有所有子女瓜分 这个事情我也说不太清楚 你最好找个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一下

你奶奶的代笔人也要签字的吧 我是跟着说几句。

我想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