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xp sp2纯净版下载:求助!求助!!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2:35:13
大家好,帮帮忙吧,谁可以帮我写个8-9天的法院实习日记呢???我将会给你100分的悬赏分,等我看到满意后我将会再拿出50分作为追加奖赏,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我说兄弟姐妹们,我要实际一点的.
第一天干什么第二天干什么这样的,然后再加上点心得就OK了!!


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到这里已经两天,充分的休息已经让来时的疲惫荡然无存。那好吧,让我们走进神秘的法律天平—法院。

今天是实习的第一天,我们早早的完成了早饭,等待着老师宣布关于同学们实习的具体部门安排,我如愿以偿的分到了民庭。因为中院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也为了熟悉周围的环境,老师决定带我们步行前往。20分钟后,一栋气派建筑呈现在我们眼前,这便是中院的办公大楼,显出了庄重与威严。

民庭在7层,庭长将我安排到最里面左边的办公室里,主人姓胡,是庭长的办公助理。在自我介绍后,胡老师给我倒了杯茶水,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实习前老师交待的要做好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的工作,胡老师的客气让我的工作变轻松了,更让我感受到他的热诚。在交谈中,得知他曾在火炉读过3年中专,回来后便进入这里工作。在问及本科生进入法院工作情况说,他暗言难度很大,这自然验证了在课上老师谈到的公检法系统的人员素质不高以及缺乏透明公平的人才选用机制的说法。我注意到了办公室里的那台电脑,于是谈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特长。法官微微一笑,坦言自己的打字速度太慢,要把一年的案卷资料输入到电脑里恐怕要用上几个月,希望我能帮助他。我爽快答应,开始了工作。

胡老师负责整理备案立案庭交给民庭的案件,并将审结案件备案后送回立案庭。我承担了备案工作,将一摞摞由基层法院移交上来的二审案卷进行统计,并将结案的卷宗备案纪录,送回立案庭。立案庭位于审判大楼一层,我按照胡老师的指引,抱着一摞卷宗下到2层,穿过办公楼与审判楼相连的长廊,进入了审判大楼。在审判大楼左拐右拐,终于找到了立案庭。完成了工作,凭着浅浅的记忆回到了民庭。暗淡的光线,曲折的走廊,浓浓的烟味形成了法院的环境,严肃的气氛让人窒息,浓浓的烟味让我头昏,这里封闭,压抑,缺乏阳光,心里十分不情愿在这里停留片刻。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好,走出校园时已没什么可以挑剔的余地,而现在公检法大门已不愿意迈进,于是开始担心自己的未来了……

刑庭实习的同学通知我今天有个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开庭,我于是在申请获批后前往第一审判庭听庭审。审判的流程一一与脑海里的记忆对应,这让我巩固了审判常识,加深了以前在模拟法庭中演练的情景。

下午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依旧是翻卷与挥笔,依旧是指尖在键盘上的飞扬……

我平静的完成了第一天的实习任务。

走出法院大门时,夕阳已立在地平线上了。暗淡的阳光照耀着办公大楼上的国徽,映染着飘扬的国旗,还捎带着弄亮了停车场轿车上的宝马,奔驰标志……

为了提前去做好清洁工作,我和几个同学顺便扒了几口早饭上了公交车。到达法院时还不到8:00,除了门卫几乎看不到人,一片沉寂,除了飘扬的五星红旗。上了7楼,发现胡法官还没来。其他的同学都有办公室的钥匙,早早开始了清洁和提水工作。

8:00以后,法官们陆陆续续的到了,看来他们已经将作息规定擅自更改了。8:30,马法官的身影终于出现了,迟到半个小时,令我汗颜。进了门,我将开水做好,开始做清洁。将桌上的案卷归置好后,办公室终于令我舒服顺眼了。胡法官笑了笑,给我沏了杯茶水放在电脑桌旁,我开始了资料输入工作。

屋里很静,只有键盘敲击声和空调出气声。我飞快的敲击着键盘,画面不停的闪动。胡老师面前摊着一本书,仔细的读着,一根根的烟陆续燃烧着,嚣张着,雾气缭绕,夹杂着冷气,直往我鼻子里钻。我平时最怕烟味,这次可被折磨得够呛,心想赶紧敲完这一页出去透透气。

好不容易敲完了,正准备出去换气,一大摞案卷从天而降,我当场差点晕倒,我假装去洗手间吸了几大口空气,又无奈的回到烟雾中。我熟练地整理着案卷,时不时瞄着胡老师手中的香烟,无奈的望着一缕缕烟气融进空气,更钻进我的心里。烟雾缭绕是胡老师的仙境,却是我的地狱。我拿出带香味的面巾纸对抗烟毒,收效甚微呀,我满心郁闷。

有压力自然有动力,我的工作速度飞快,一摞卷宗瞬间整理完毕,我抱着闪出了办公室直奔立案庭,尽管走廊里的空气并不怎么新鲜,但是要比“地狱”里强得多。身影在大楼里闪动,我的心更是无比的畅快。

再次回到7楼,被同庭同学叫住帮忙整理会议资料,进入他的办公室,法官不在,另外几个同学却在那里,屋里就剩我们几个了,关上门边干活边聊天。不经意间瞅见了桌上躺着个超大的烟灰缸,我当时差点吐血,里面堆了好几层的烟头,我猜着这法官并不比老胡差多少。随后又跟随几个同学去了他们的实习办公室,同样大的烟灰缸,同样多的烟头,看来这座楼里差不多全是烟鬼,难怪楼道里也夹杂着浓浓的烟味。

忍了一天,终于下班了。

走出法院大门时,脑海里全是烟雾缭绕的景象,鼻子还隐约痛苦。回头望着这座神圣的法院办公楼,为它感到惋惜,更感到可怜。天天和一伙烟鬼们在一起,能不郁闷吗?

经过了几天的接触,和老胡已经比较熟识了,所以今天刚一开始就兴致勃勃与他聊起来。聊我的大学生活,聊我这几天的实习见闻,聊中国的法制环境,还有我们共同感兴趣的民商法。

由于与他的距离近了,才发现他一直在看的是统一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原来他还没通过司法考试。在整理案卷时,只是在书记员的项目看到他的名字,原来他还没……

一个姓郑的法官进来了,坐在了我的旁边。“老胡,你听说前几天那个刑庭棘手的案子了没?”

“听说了。”老胡回答道。

“公安局刑讯逼供,而且还不让律师与被关当事人见面。这叫怎么回事呀?”郑法官生气地说。

“听说律师还往里递钱了,公安局还是没让他见。”老胡补充道。

我听了,一阵糊涂,更是一肚子气,还有这么荒唐的事,刑讯逼供不说,律师见当事人竟然递钱都不行,法律可是有规定的,我心里琢磨着。

老胡拿出了法条,用笔指着上面,“这不法条上写着明白着,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郑法官:“嗨!上面写着是写着,下边真正按照做的太少了,这不人家当事人告上来了,说公安局刑讯逼供!”“乱啊!”郑法官丢下俩字推门出去了。

“诶!”老胡叹着气又嘬了一大口,一伙烟雾闹哄哄着冲了出来。

“上刑事诉讼法课时老师跟我说过下边公安局有刑讯逼供的现象,看来真是那个样子!”我说。

“你们老师还跟你们说这个!不过,也确实是这样,你们都这么大,该知道的总会知道的!”老胡一下把脸沉了下去。

“不说这个了。说说你们在学校都学什么吧?”老胡把话题带回了校园,让我感到轻松些,因为校园总归多些阳光。“学的很多,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三大诉讼法几乎经常用的都学。”

“你最感兴趣的是哪科?”

“民商法吧,尽管有的特别难懂,像《物权法》。”

“你们有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应该好好学呀,过了司法考试进法院工作就容易些了!”

我心里一想,学肯定是要好好上的,不过司法考试哪有那么好过,要不你怎么还没过呢?而且我还不愿意来这地方呢。

“本科生不过司法考试能进来吗?”

“原则上可以,可以进来当书记员,但实际上几乎不会要本科生,这里凭关系的很多,你要有关系什么都好说!”

“嗨~我看我还是不来这里了!”我叹息道。

“想自己当律师吗?很不错。赚得不少!”

我看着老胡,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继续敲着键盘。
回去的路上,一个人说他亲眼看到带他的法官受贿,我们先是惊讶,很快恢复了平静。大家“嗨”了一声,一笑了之。

回想着今天老胡所说的一些话,我满脸无奈着望着前方,看到了一路坎坷……

今天刚一上班,就觉得进入了大杂院。几个法官包括老胡在隔壁的办公室里吵着一个棘手的案件,另外一个办公室里也聚了一大堆人,叽叽喳喳的不知道说什么,两堆声音都不小,楼道里回响着,其他的办公室里都没什么人,除了我们这帮实习生。

输入了会资料,突然看到沙发上摆着一大堆杂志,怎么堆了一堆,没人来领,表面已有一层灰了。我拿了一本,吹掉表面的灰尘,看了起来。里面的文章都是在职法律工作者写的,实践性强,但理论深度低。我随便读了几篇民商法的,便感觉厌了。觉得里面的内容和在学校的都差不多,而且多数不如学校读的理论著作。

无聊的浏览起彩页,基本都是省高院会议时照的,看着那伙省高院的领导干部们,各个都是头发带着亮,额头冒着油,脸蛋堆着肉,一股油腻感,尽管照片上只有脑袋,但心里想着脑袋下面肯定被一大饦肉顶着,腐败呀~~~不是我内心鄙视这伙肥胖人,实在是影视作品一塑造腐败分子就找一伙以上之类的人。想到这,还真是为隐藏其中的那些大腹便便的好法官而感到悲哀。长肉固然没错,但要看肉是从哪里来的?

“快过来,有一堆答题卡让我们图,庭长安排的。”阿华从门缝塞进一句话,我赶紧起身。一进他的办公室,“哟嗬!哥儿几个都在啊!”我一看桌上摆着一堆答题卡,他们正往上涂黑点呢。

“看来又是体力活啊!”我笑着说。

“昨天刑庭的几个同学画了一天黑心圆,据传走出法院时看见满天的黑子。黑子游离于太阳之外,还以为又有科学新发现呢!”

“晕!你们看见没,带我那法官昨天被一群人A了,我当时就在旁边,幸亏我闪的快,要不非得万紫千红!”山哥坐在沙发上敲着二郎腿,一脸得意地笑。

“我早上好象看见一个法官胳膊绑着。原来是被揍了,谁打的?”小雨发话。

“被告对法官不满,带着一伙人发泄来了!本来那法官说要对被告方轻判的,这回估计要公报私仇了。这不对面那伙法官正为这事嚷嚷呢!”

法官为什么惹着被告,挨得一顿打,先不说被告打人素质不高,法官心里应该清楚。如果真是因为水平问题那就得一教训努力学习,如果是道德问题那这顿打倒也不怨,“以毒攻毒嘛”!再说为什么被告只打你一个人,估计是犯了错误惹怒了老天。我心里想着被告人抡拳时的怒气,被打法官挨揍时的怨气,这气拧来拧去,怎么和气呀。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和和气气的大家都好。

“大杂院”恢复了平静。

“今天咱们庭有个案子,你们几个愿意听得就过来!”一个法官扔进来一句话便抱着案卷走了。

“走了,听庭审去啦!”山哥就这样逃掉了。

我们呆望着几秒钟,又低下头画起了圆。

走出法院大门时,我果然看到了“黑子满天”的奇观。
“那伙傻老爷们还真在法庭上争个脸红脖子粗,哪知道审判结果法官早在开庭前就定好了。”山哥一脸阴笑。
“看来当律师挺轻松的,走个过场就拿钱!好,我们以后就当律师了!”我嘴上说得痛快,心里却一阵郁闷。

我的身影又在办公大楼里穿梭了。
已经第20天了,从民庭到立案庭的那条曲折之路已被我走了十几遍了,尽管还是有些眼花缭乱,但是心里清楚得很。

推开门,我回到了办公大楼。民庭的三个法官朝这边走来,后边跟着同庭的小雨和“韩大小姐”。“走,今天有庭审,而且我还当书记员呢!”韩大小姐的脸蛋像花一样得意的盛开了。

“你必须去!”韩大小姐一下掐住我胳膊。

“好疼!好的,我去!”我乖乖的又回到了审判大楼。
到了第六审判庭,里面早已炸了锅。几个老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正用方言在那叫嚣,听不清楚文字,却听出了怒气。每个人都好像刚吞了炸药,张着大口,气氛甚是热烈。不知他们是想把对方吃了还是想把这房顶掀了。一个小女孩在屋里蹦蹦跳跳,全然无视爷爷奶奶,不谙人世的她更不知道这个地方的规矩了。

法官与韩书记员就位了。几位老人都老实了,只有那个小女孩还在跳,坐在一旁的奶奶赶紧把她搂住。

案情其实很简单:上诉方的土地使用证被县政府撤销,颁给了被上诉方,被上诉方就盖了房子。一审上诉方状告被上诉方归还土地,败诉。争议焦点就是土地使用证,被告凭此自然获得土地使用权,原告应该质疑土地使用证,申请县政府,打行政官司。

但是上诉方的两位老人年岁大了,脑袋糊涂,几个法官给他俩解释了半天还是没听懂,执意要告被告打民事官司。按照司法审判实践:调解为先,开庭在后。几个法官开始试图说服上诉方撤诉进行调解。

按照规定,除了诉状上写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其他人不能在庭上发言,除非办理代理证。老太太忘记办理代理证,被法官请下了上诉席。调解开始,上诉方的老头通情达理令人吃惊,原以为可以迅速调解结案,坐在下边的老伴一嗓子:“他占了我家的地盖房子,凭什么不告?”老头坐那开始迷糊,“不调。他家……

一个法官大声呵斥:“您在下边不能说话,知道不?这是规定,再说话,就把你请出去了!”

“中!”老太太眨下眼,又回到座位上。

几个法官在那忙乎了半天,不顶事。“嗨!既然你们非要告,那咱们就开庭!”法官无奈,我们无语。

“好,现在咱们开始开庭……上诉方陈述上诉理由。”

老头坐在那,结结巴巴的憋出几个字。下面的老伴急了,又把她的“真理”给在座的人嚷了一遍。法官还没来得及制止,被上诉方的老太太开始还击,一阵机关枪似的开火射向旁听席。又开战了。

我和小雨都快起火了,但是没敢动作,继续无语……

右边的法官拍案而起,“你们都闭嘴,这是法庭,你们当这是什么地方了?再吵全都把你们轰出去!”说着,从兜里拿出一颗烟,抽了起来。

“大叔大妈你们都先别吵了,你们来这不就是解决问题的嘛。咱来了,就听我们的,好不好?”还是女法官脾气好,我心里想。

一股烟味飘过来,我赶紧闪出去暂避一下。

十五分钟后,我回来了。门开了,三个法官都沉着脸走了出来,后面粘着熟悉而猛烈的“机枪声”,扑面扫来。小雨出来了,无语。韩大小姐出来了,无语,身后的老太婆还激动万分呢。韩大小姐耐心的给她解释着,她压根就没在听,只顾自己嚷嚷。终于,她毅然转身,满脸通红。
我走过去。“书记员当得怎么样?好努力呀,脸都红了!”

“急死我了,那老太太糊里糊涂听不明白,又不认真听,就在那嚷!”

“要有律师在,就轻松多了!”我说出了自己的所想。

“恩,就是就是!”

看来律师存在的价值不光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还有让法庭秩序有序和谐。

离开时,那位老太太还在叨咕着。那股执著劲真是让我汗颜。说不准,她还在迷糊,“刚才坐在上边的那三个人是干什么的?”

一个月的实习转眼就要结束了……

突然意识到今天是实习的最后一个上午了。“最后一天不能迟到,怎么能‘晚洁不保’呢!”说着,迅速跳下床。
将实习鉴定表塞到兜里便上了公交车。

到了法院,依然等了半个小时,依然做清洁打开水,依然电脑桌前敲键盘。资料还剩下不多,走之前要帮老胡打完,于是手指更加疯狂。半个小时后,全部搞定。我长舒了一口气,伸了一个标准的懒腰。

“胡老师,资料全部输到电脑里去了!”我朝老胡微微一笑。

老胡抬起头,一脸惊讶。“真不愧是懂电脑的,把我半年都干完了!辛苦你了。”

我起身兜里拿出我的实习鉴定表交给了他。“这是我实习的最后一个上午了,谢谢这几天您的指导,胡老师。这是我的实习鉴定表,请您给写下评语吧!”

“这就要走了,我以为你们要待两个月呢!你看你给我帮了这么多的忙,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真学到不少东西。”

老胡把抽了一半的烟在烟缸里摁灭,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从抽屉里拿出一支很漂亮的56k镀金笔,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着,厚厚的镜片并没有遮住老胡的神气。皱纹堆叠出时空变换的无情,眼神却流露出对时光飞逝的不屑。那专注的表情,真令人难忘。

其他同学也拿着鉴定表进来了。因为民庭的印章在老胡这,他们都来盖章了。老胡最后的顿笔,颇具力道。他打开抽屉,拿出了印章,蘸了蘸印红,十分努力的给每份鉴定表盖好,那认真劲儿似乎在告诉我们盖章是体力兼具技术的工程。

同学们满意地出去了。办公室里只剩下我和老胡了。本来想到要回家应该很激动,但就是高兴不起来。老胡不说话,依然抽着烟。不知道为什么?屋里的气氛有些压抑,想说话但不知道该说什么。

钟表嘀嗒嘀嗒的走着,催促着时间,也催促着我的心情。
也许此处无声胜有声吧,我不去破坏这种气氛。

时间在沉默中一点点流逝,转眼间,十一点半了。同学们都和法官告别在楼道里等我了。我起身站了起来。“胡法官,那我就走了,再次感谢你了!”

“好的,那我就不送了,以后有机会来玩,一路顺风啊!”老胡乐着,微笑中透着些许的不自然。

我转身和同学们消失在黑暗的走廊里。

走出法院时,正值中午,那太阳真像个恶魔,非要把人烤糊了不行!眯着眼睛最后看了一眼中院,正和我们一样接受着酷日考验。

“我估计以后不回来了,看一眼少一眼了,赶紧多看看!”说着阿华挺起身像回事的瞻仰起来。

韩大小姐着急了。“诶呀!你要是不想走就直说,害得大家和你一起晒太阳,我皮肤本来就不白!”说着捶了阿华一拳。

“人家韩小姐发话了,还不快点,一会变成李逵吓死你!”山哥调侃道。

“吓死你,活该!”说着瞪了山哥一眼,山哥还以坏笑。

“好了,还是回家享受日光浴吧。走了,兄弟们!”我放声说。

我们走了。

剩下的一切,便消逝在这耀眼的阳光中,融入在炙热的空气中,更弥漫在漂浮的尘灰中。最终被带入了历史……

你那是投机取巧我不赞同.

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人说废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