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盘减免税分录:疑问:我们学校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5 16:48:14
我们学校规定,学生在教学楼内不能使用手机,如果被发现会被年级没收,之后就算家长去要也不还,直到期末才还。

请问:这个规定违反法律吗?如果违反,违反哪部?哪条?谢谢。我会根据这些跟老师理论理论。
我主要的疑问在于没收那一项,不许用手机我基本没意见。另外我不是想找事跟老师那挑衅,我就是想玩玩,呵呵年轻人嘛。

我明白是暂扣不是没收了,那么暂扣就可以吗?时间这么长也可以吗?作为一个单位,可以暂扣学生的财物?

是不是可以联系上“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中的“扣押”?

学校是公益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它是绝对无权”没收”财物的.

学校可以基于教学的需要,可以规定禁止在教学楼使用手机,但没有权利没收.

学校没收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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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如下:

《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学校的这种行为是暂扣。
看看学校有没有有关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关的规定,这当然是侵犯你的财产权。如果学校有相关的规定,可以进一步追究学校相关规定的效力问题,不过就很麻烦了。
另外,我认为,不能带手机一般是考虑课堂秩序和安静,如果手机是振动状态,就没有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不让带手机本身就问题。
如果学校不返还,可以诉讼。

引用:“我们学校规定,学生在教学楼内不能使用手机,如果被发现会被年级没收,之后就算家长去要也不还,直到期末才还。”我认为你的“没收”用词不当,因为“没收”是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财物强制无偿收缴的一种处罚。而你上面所提到的情况只能说是暂时代为保管,而不是没收,因为你自己也说得很清楚了,直到期末才还,期末会还给你,如果是没收,是不可能还给你的,当然如果学校收了你的手机不还,学校没有这种权利,学校也是违法的。
另外: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特别是教学楼是学习的地方,本人认为学校这样做已经很有分寸了,相比之下,很多学校是不让学生把手机带进校门的。无可否认,对绝大部分自制力差的同学,在校期间如果有一部手机,是弊大于利的,你也不会否认这个事实吧?
年轻人,我觉得你这个做法很对,有疑问的时候就解决,这不是解决了吗?学校作为一个单位,有权立一项与法律不相抵触的校纪校规,作为学校的学生是要遵守的,所以学校从广大学生切身利益,这样做是没错的。另外劝说一句,分析处理问题的时候,多从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祝学业进步!呵呵~~~~~~

出于维护教育秩序的目的,学校当然无权侵犯你们的财产权,在一定限度内暂扣是可以的。

许二。。。。跟你说了。。。。
只有真正意义上的没收你才能跟xxx去理论,暂扣是人家名正言顺,事先有规定,也在年级里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过,当然不算违法。再说了,你还能去告她不成?她再怎么说也是个老师,就算上帝保佑你,也不有一些同学能跟你站在一边,但是谁又敢跟你一起站出来跟她理论?老师们都会帮她的。。。即使你有理,你站了高峰,那又怎么样?你只能是又被其他的理由教育一通,到头来还是死得很惨。。。。

《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特别是教学楼是学习的地方,本人认为学校这样做已经很有分寸了,相比之下,很多学校是不让学生把手机带进校门的。无可否认,对绝大部分自制力差的同学,在校期间如果有一部手机,是弊大于利的,你也不会否认这个事实吧?
年轻人,我觉得你这个做法很对,有疑问的时候就解决,这不是解决了吗?学校作为一个单位,有权立一项与法律不相抵触的校纪校规,作为学校的学生是要遵守的,所以学校从广大学生切身利益,这样做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