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周日不上班:急!!关于偷税罪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15:19:59
目前我公司有一个软件技术服务合同,我们交的是营业税,但是里面有出现销售软件的字样,按道理说出售软件应该上增值税,但是我们只是了营业税,才板发现后,让会计把合同改成了免费提供软件,这样就不用上增值税了!这些软件需要上的增值税达到了16万元人民币!

现在我想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偷税罪,我看到刑法201条有这样的规定!这种行为的最严重后果是什么!还有这件事是老板和会计干的,我是出纳,虽然我知道这件事,但我并没有参与到其中,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或是东窗事发,我有没有责任,我要怎么做才能够免责!

万望您 百忙之中予以解答!谢谢!

放心吧
现在对偷税罪的认定不是那么严格,原则上这不会认定为偷税行为,对专门从事技术服务的企业,如果税务局认定你们的部分业务要交增值税,会要求你们变更税务登记,补交应交税金,补交了也就没事了。
即使构成犯罪也没你什么事,偷税罪最严重的结果就是: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单位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这属于偷税,很危险。审慎对待。

你一般没事。也别参与进去。

放心吧,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