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客服电话:企业提取14%福利费的规定出自哪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23:25:19
本人不清楚是何法规规定的,想找来学习学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我国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也做了相关规定,包括: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列举的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到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属于企业全体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符合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提取标准不是由会计制度规定,而是由财务制度规定的,各行业的财务制度都规定了这个比例.比如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五十二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於职工的医疗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
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
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
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出自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准许扣除项目规定:职工福利费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
而计税工资是由企业员工工资不超过800元部分组成的,即超过800元按800元扣除;不超过800元的据实扣除。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可在800元的基础上加20%即由800到960。东北税改可按1200扣除。

找财务制度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