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系大学排名:贸易公司的股东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9:36:03
如果要和朋友合伙开外贸公司,成为股东之一.不知道要承担些什么义务?会有什么风险?希望给点针对性的回答,谢谢了!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其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士。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和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及承担同种义务。
(必备条款44)
第五十五条 当两位或以上的人士登记为任何股份之联名股东,他们应被视为有关股份的共同共有人,惟必须受以下条款限制:
(1) 公司不必为超过四名人士登记为任何股份的联名股东;
(2) 任何股份的所有联名股东须共同地及个别地承担支付有关股份所应付的所有金额的责任;
(3) 如联名股东其中之一逝世,只有联名股东中的其他尚存人士应被公司视为对有关股份拥有所有权的人,但董事会有权就有关股东名册资料的更改而要求提供其认为恰当之有关股东的死亡证明文件;及
(4) 就任何股份之联名股东,只有在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之联名股东有权从公司收取有关股份的股票,收取公司的通知,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出席或行使有关股份的全部表决权,而任何送达上述人士的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有关股份的所有联名股东。(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三1(3))
第五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五)依照本章程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在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在缴付了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 所有各部分股东的名册;
(2)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
(a) 现在及以前的姓名、别名;
(b) 主要地址(住所);
(c) 国籍;
(d) 专职及其他全部兼职的职业、职务;
(e) 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号码;
(3) 公司股本状况;
(4) 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公司购回自己每一类别股份的票面总值、数量、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公司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的报告;
(5) 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必备条款45)
股东提出查阅前款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十七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股东除了股份的认购人在认购时所同意的条件外,不承担其后追加任何股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