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四公司待遇怎么样:十分钟裸体慢走能否挣回1000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06:38:27
[案情介绍] 邓某、李某、陈某系好友,一日三人在饭店喝得有点耳酣面热之时,邓某掏出10000元放在酒桌上对李某说:“你如果有种敢把衣服脱光到街上去走十分钟,这10000元就是你的了。”李某心想这钱来得容易,说干就干,于是叫喝着要马上立个协议,以免邓某后悔。当时由陈某和饭店的服务员作证,签了协议。签完,李某竟真的脱光衣服在街上走了15分钟,超额完成任务。邓某本以为李某无此胆量,哪知弄巧成拙,后悔得要命。第二天便去索要,李某当然不给,一时间好朋友撕破脸皮,直至告上法院。请你分析,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理由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那么如果合同内容违法的话,两人中是否应有人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10000元又要如何处理呢,谢谢

你好!

合同应认定无效。

理由在于该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合同无效。

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只不过双方都得不到那1万元,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他们之间的协议无效,首先此协议是在二人喝了酒的情况后签定的.
而且协议的有关内容本生就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理的.
无效的.
我看法院都不一定会受理.

不但无效,李某还犯流氓罪哪!

内容违法,合同无效

因为合同内容违法,所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