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附一院预约挂号:单位扣职工的住房押金合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14:13:34
一直以来我们单位给单身的职工提供床位住宿,从今年1月份起收取40元/人/月的床位费,并且从我们的工资扣床位押金200元/人。据我所知,好像劳动法规定是不允许随便扣押金的,所以我想问问看,到底我们单位扣我们的床位押金合不合理?!
谢谢~~~
而且,所谓的提供床位紧紧是给我们提供一张床,房子里的设施都是我们自己的,有没有必要收200元的押金啊?还有,我们都是单位的正式职工,就算辞职也要按程序办理,并不能带走厂里的任何东西,200元的押金在我们看来实在是不应该收,因为我们根本用不到单位的任何生活上的用品,连门和水龙头什么的都是我们自己装的。床是不可能偷的(有的人还是自己买的床),他们到底在担心我们拿走什么东西而要扣押金呢?
几年来从没有收过这样的费用,也没有人因为这个“漏洞”而赚了厂里的什么便宜。所以实在不明白单位有必要收取这个押金吗???到底合不合理啊????
谢谢楼下的回答,我想知道有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你说是你认为的,那有规定吗???我想把文件给领导看!!!

如上所述,如真实,确不应扣员工押金.已付40元/人/月的床位费,几个月后床的成本已回收,不应再用押金的形式做抵扣.所以我认为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