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超市有哪些部门:民法有什么基本原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12:10:47
类推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等价有偿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具体体现在:
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平等原则
所谓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其中平等以独立为前提,独立以平等为归宿。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存在和实现,以平等原则的存在和实现为前提。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
(四)诚实信用原则
在民法上,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伦理道德准则在民法上的反映。诚信原则意味着承认司法活动的创造性与能动性。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该原则要求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过其正当界限,一旦超过,即构成滥用。这个正当界限,就是诚实信用原则。
(五)守法原则
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将守法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六)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经济的公序,是指为了调整当事人间的契约关系,而对经济自由予以限制的公序。经济的公序分为指导的公序和保护的公序两类。善良风俗是以道德要求为核心的。公序良俗原则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功效。

民法的基本原则,效力贯穿民法始终,体现了民法的基本价值,集中反映了民事立法的目的和方针,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是民事立法、执法、守法及研究民法的总的指导思想。在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上,承认了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其中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础原则;自愿原则反映了民法的法规特性;公平原则意在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平;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则对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个人利益与国家、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挥双重调整功能。本章着重介绍民法基本原则的相关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