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筋丸北京东升:法律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17:49:06
前一段时间我朋友的一个北京同学来到我们家乡这,
跟他借走了1万块钱,\
但是出于彼此的信任就没有打欠条.前几天我朋友去北京向他同学追讨欠款的
时候,此人拒绝还钱.
说没有欠条证明.结果我朋友一冲动,就把人打伤了,然后拿走那人的银行卡,
自己把卡里的1万元钱取走了.
(他们同学间互相知道卡号和密码)回到家乡.结果前天,我们去银行取钱的时候,
发现卡里的1万6千块钱不见了,
经过多方查询,银行说是此卡的主人在北京的一家分行把钱取走了.但是,卡的主
人就是我朋友一直没去过北京.
所以我们怀疑,是他同学办了张假的身风证或者经由其他途径在北京的银行把钱
领走了,不仅拿走了那一万块钱,
还把我朋友自己的6000块也拿走了.我劝我朋友报案,但我们很迷茫.这样的案件
公安局会受理吗?如果受理,
我朋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或者我们去法院起诉,但是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呢??

从理论上来说,本案设计金额已经达到立案的法律规定额度了。但是从经验来看,这样的案件,公安机关多半不会去费心侦破,毕竟中国有太多的刑事案件甚至是命案等着他们破了。

所以,建议你可以报案,至少对打人抢钱者进行治安拘留。如果要起诉,可以再对他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法院判决他对此16000元钱的丢失负责。

祝你好运。

法律上的事实需要证据.仅仅有个人陈述是不足以成立法律上的事实的.

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说,那么显然应该追究那个假办证的人的责任。但必须要有足够证据.

建议你现在冷静地想想整个经过,然后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

你的朋友和他同学之间的借贷问题比较普遍,法院对待这种问题也是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法院注重的是证据,直接来说这属于良心帐.但我要了解一个事实,是不是你的朋友打了他同学拿走他同学的银行卡取走10000,那16000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