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大 计算机院专硕:留置是什么意思?(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22:19:38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扩展资料

留置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留置标的物。

2、收取孳息。

3、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人负有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留置物。

2、返还留置物。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拥有留置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留置权是属于担保物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

《担保法》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扩展资料: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的特征

留置权除具有担保物权的共有属性外,其独特属性表现如下:

1、留置权人事先占有留置物。

2、留置权只能是动产。

3、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4、留置权具有留置和担保双重效力。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必须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动产。

2、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取得占有的同一合同约定的应付给的款项。

3、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留置



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 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扩展资料:

法律名词:

1、债务留置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公安留置

从公安执法上看,留置是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3、监察留置

有关业内专家分析,监察委试点中的“留置”与《警察法》中的“留置”在内容上指涉不同,它本质上是一种调查措施,在期限上也会长一些。他分析,留置的调查期限应设置为三个月,必要的时候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留置

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 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扩展资料: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除具有担保物权的共有属性外,其独特属性表现如下:

1、留置权人事先占有留置物。

2、留置权只能是动产。

3、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4、留置权具有留置和担保双重效力。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必须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动产。

2、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取得占有的同一合同约定的应付给的款项。

3、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

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留置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留置标的物。

2、收取孳息。

3、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人负有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留置物。

2、返还留置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留置

如果犯罪嫌疑人(《监察法》称“被调查人”)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的,则由监察委员会依法进行审批,对被调查人可以采取留置的强制措施。留置取代了之前的“双规”、“双指”,但也是一种失去基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可折抵刑期(留置一天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期一天)。

扩展资料:

1、采取刑事拘留/留置要具备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可以参考刑事诉讼法第80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规定。

▶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强制措施的,需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已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具备一定情形的,可以采取留置强制措施。

2.刑事拘留/留置,后果是否严重: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强制措施后,监察机关可以根据情况,作出政务处分决定、问责、提出监察建议、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等四种处理。只有第四种才是最严重的,即涉嫌职务犯罪。公职人员的家属可在前期咨询律师,或者在移送检察院后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