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人员工作人员考核:财产公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0:58:03
我第二次结婚,在结婚前,我的个人财产是否需要公正。

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充分尊重夫妻双方对财产关系的自主约定,如婚姻法有这样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婚前的财产即使没有约定,没有公证也是属于自己的,只不过以后发生争执,要拿出证据证明是自己的婚前财产,法院才能认同.这样双方之间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的,并列出一个清单,这样就完全分清了,只不过可能会伤感情,但是却是为了以后避免麻烦.当然,这个双方之间的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公证,以加强它的效力,但是却没有必要,只要双方的协议真实清楚,法院就足可以认定.

那就看你自己需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