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设计快速入门:合同法第66条是指 先履行抗辩权 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13:27:17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错了 我想问的是第67条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