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马头镇中心小学:我师姐被她男朋友脸上砍了两刀,他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18:12:52
他们俩上学期已协议分手,这学期刚开学男方提出再商量商量,可能是我师姐不同意。在一个中午,包括他俩在内的四个人在饭馆吃饭的过程中,男方出其不意拿出把水果刀在我师姐脸上砍了两刀,都有十多厘米长,另右手的大拇指砍伤。
我想问的是按刑法规定,男方应该给予什么的处罚?是不是女方不上诉,就可以私了?(已向学校保卫科报了案,并已拍了现场,作了记录)
譬如医疗费用,以及去疤痕的美容医疗费用(她还是长的漂亮的),精神赔偿等等
还有这个男方是不是要坐牢,那又有多少年?
前面所讲都是一种正常讲法。如果有人情在里面,这种回旋的余地又会有多大?

这是别人的事,最终决定权还在我师姐和她家里人手里,但她家是农村的,而男方要厉害些。我们只是不想让我师姐吃亏,如果吃了亏,我们也想知道到底吃了多少亏
学校保卫科与公安机关是个怎样的区别和联系?
听大家的意见,这肯定是个刑事案件了。
但是我们担心学校保卫科并不是公安机关,而使这件事成为学校内部的“家事”。因为按学校往年的处理方法,更趋向于息事宁人。从外界的角度讲,这毕竟是种“家丑“。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我的联系方式
QQ:3461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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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学校保卫科报了案,并已拍了现场,作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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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件属于刑事犯罪,即使女方不起诉,也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提交检察机关提出公诉,不是"私了"可以解决的.
赔偿问题可以在刑事起诉时附带民事赔偿,至于索要的费用则要看法院是否支持...
男方一旦被确认有罪,是肯定要坐牢的,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没有回旋的余地,除非他因为种种原因(如:证据不足...)被撤销公诉或者获判无罪,因为他犯的是刑法里的重罪.

看样子属于刑事犯罪.你应该先去验伤,根据伤情是否属于轻伤或者重伤,会面临不同的处罚.轻伤以上要判刑.轻微伤,也要拘留罚款什么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根据伤情,走附带民事赔偿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如果是刑事案了,就没有精神损耗赔偿了.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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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损伤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应鉴定为重伤害。

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赔偿的问题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保卫科不是正式机关,是没有侦查权的,它管不了这桩案子,顶多协助公安局调查

应该是刑事案件,构成故意伤害罪,视情节和后果,可以有1-3年不等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