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这官司,该怎么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5:49:12
去年被公交车撞了,住院住了1个月,另外还开3月病假,其中1月是要卧床休息的,我工资4000+,有完税证明,另外手机衣服都坏了,我提出赔偿20000元,公交公司让我去打官司,我打官司能要回这些损失吗,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医疗费用,住院期间,公交公司支付的

20000对您来说稍微有些少了.您的人身受到了损害,公交公司毫无疑问要赔付您的损失.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打官司.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人身伤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

1,医疗费: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确定一点,所有的赔偿要求都是要有证据来证明的,不过按照您的叙述应该是保管得很完备~~~~

至于精神赔偿,我国是极其落后的。除非是死人或是重度残疾,否则一般是没有的.....不要抱太大希望....

至于精神损失费的索取,那要看实际损失额的大小而定。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具体款项就有如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交通补助费、营养费、伙食费、等等;另外加上你所损失的物品,实际损失额的大小具体而定,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来裁定给予你一种什么样的补偿,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

看你具体损失多少。

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精神损失可以提,但是太多得不到支持。

如果公交公司负全责,你的损失有多少都得赔.当然,夸大自己的损失赔不了.精神损失,如果有残疾的话,可以要求.否则,可能不支持.尽力去争取吧,为了稳妥可以委托律师.

先找公交公司协商解决,官司少打。

肯定能要,就算是你责任他们也应该赔偿你,但如果是你责任,精神损失费就没有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