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肿瘤专家:恳请帮助,工伤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10:59:25
我父亲是一个大集体职工,于2000年受工伤,被定为六级伤残.他的公司于2004年解体.由于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上不能达成协议,我父亲在今年申请劳动仲裁.2月9日下达裁决书,判定我父亲由主体公司(国营)接收,继续养.他们不但不与我们协商,反而上下级互相推脱责任,说无法转为国营工,不能交社会保险.我们决定起诉.但他们又说我父亲属于高空作业,只能养到55岁.我母亲伤心了,认为律师受贿(我们看见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与企业勾结,想放弃,于是放弃起诉.

但我认为不行.1.除非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会负责的.2.我父亲是1997年参加此工种的,不符和相关提前退休的规定(劳社部发1999年8号文件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限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3.且我们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她判的是养,不符和实际,违反规定.

不知我们该怎么办.还能以什么方式提起诉讼或怎么办.恳请帮助.

mln19851985@sina.com

只能去法院.

1.6级工伤受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得到相应赔偿的.
2.你父亲这起事故发生在1999年,在1996年10月范围后,一样是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3.国有企业职工一样可以上社会保险.
4.如果你看到有贿赂的情况,你需要提供相应证据.
5.注意搜集各类证据.对你们会有帮助的.

到法院起诉
法院会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