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转移怎么设置:我对直销法里的“最终消费者”很不理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4:01:35
直销形式有两种:单层与多层。
单层的还好说,但我总觉得多层与传销不易分辩。要是把“最终消费者”放到这里面去理解,那这会有“最终消费者”吗?虽说禁止多层和传销,但都没什么行动他们还不是发展着吗?要是这样的话不是在给他们提供了“最终消费者”这个空间了吗?

1.什么叫最终消费者
并不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之后,不再会有推广销售该产品的继续。
最终消费者的含义,我觉得应该是指:花钱消费者的当时目的只是对产品的需求、终止在只是为了消费,花钱的当时、并没有为了继续经销发财的目的。
至于事后,他用得很满意,想进一步来推广经销这份事业,这个人即使称之为是最终消费者,我认为也不会造成社会动乱;因为他在花钱的当时,未曾产生经销发财的目的继续。后来又产生了推广经销的继续,那不是发生在购买行为的当初,而是在他交钱之后,尤其是在使用产品之后的感动。
2.伪直销的不正当就在于,他是在人们尚未决心花钱之前,别人就用经销发财的诱惑来促成消费者最终掏钱购买。
这个人在被经销发财、非真诚消费的其它目的而被干扰、被误导、甚至可能被欺诈时;由于是在消费目的之外又继续了个非消费目的,是传销人向他吹嘘了销售发财、消费致富的另一个为了获得钱财的再生而掏钱“消费”的动机,此时的消费已不真实自愿,已不诚实信用、已不是地道使用,而是另有高额回报企图,甚至被人愚弄而为了购买一个今后发财立身的资格,一个“创业”的点、位,一个养家糊口的事业,一个什么更为好听的目的。这种其它目的继续产生,所以他就不是最终消费者。此时的他,已不再计较产品本身是否货真价实了,他已被左右到另外一个更吸引人的赚别人钱财目的上;消费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是无用乃至过度的消费。
根据十二、三年来中国传、直销的实际历史已看出,约70-80%的投资买单者,是收不回成本,更谈不上发财的。中国庞大的传销难民的存在和大量悲惨的后果已证实,这些中国穷老百姓并没有“消费致富”,这些可怜的失望群体,给家庭、给社会、给国家都带来了多么巨大的麻烦!
甚至一些伪直销理论,还要将从事销售的工作者,必须亲自投资消费作为直销的绝对前提条件,简直成了不先充当投资消费者、就不准许他干直销、就直销不起来!直销人若不先亲自消费,直销在中国就必定崩溃!
我认为在伪直销理论条件下形成的所谓最终消费者,就将更加离谱而完全变味了,即使他盗用了最终消费者这个名词,他的最终消费者含义也是值得怀疑的。
3.在花钱之前,向消费者谈什么消费能赚钱的传销作法,推销的同时搞推荐,“两推”捆绑进行,即使消费者花钱购买了产品,他也很难称之为是最终消费者。
只有在花钱之前,消费者没有受到伪直销人的从事经销赚别人钱的这种利益诱惑,只有在花钱之前,消费者只是为了消费而花钱才是最终消费者。
其中的关键就是:消费目的、动机没有被传销人的蛊惑、为了甘当下线而才消费。

中国只有一家合理的传销公司,也就是安利公司,别的都不合法。不过安利也有店面,也可以叫做直销。

是很复杂啊 我听了好久的课都没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