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试培训主管:懂法律的进来回答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6:43:00
我的同学在外面打工,可是劳务公司以各种借口把工资给扣掉了,他们得到的根本达不到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他们的公司或劳务公司。而且在公司里,工厂里的工人经常会骂我的同学,即使没错,有什么法律可以起诉吗,请说的详细一点。谢谢

关于克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关于工资达不到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从上条第一项可看出,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实践中也确是如此。公司支付的工资少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要起诉得先通过仲裁程序,不服裁决才可以起诉。如果调解和仲裁能够解决问题,就不必诉讼了。
  其实,诉讼毕竟是最后的选择,解决这些问题,也可向有关单位控告。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或者向工会请求帮助,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至于工人的骂人行为,属道德问题,法律不予调整,除非包括侮辱或诽谤内容,但那属民法范围。
  另外提醒一下,要注意你同学有没有和公司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前提。如果没有,虽然有关司法解释超出劳动法,允许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少了白纸黑字的证明,会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就得好好研究一下,可能公司会规定了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来为自己的行为作支持,但注意有些条款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就是无效的,等若不存在。如果合同规定了比劳动法更高的条件,公司则必须受其约束。合同很重要,是你的官司能否打赢的重要依据。
  最后,请你那位同学一定要加油,我们千千万万的劳动者就是因为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才会一再受到这些奸商的压榨的,努力吧!!
  附劳动法全文http://www.molss.gov.cn/correlate/ldf.htm#3

扣工资的情况,当然可以起诉。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须有证据证明公司在克扣工资,如各种扣工资的原因、实收工资的数目等。

你可以起诉,也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请求维权。

第二种情况,工人侵犯其名誉权,《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他也可以起诉。

你好!

就此问题可以让你同学向当地的过去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来解决,让其保存好工资单之类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