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工程师工作内容:一个人开多家分店,财务上该如何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01:25:56
只有一个人,但想开几个分店
忘有‘智’者给兄弟出出主意。

十分感激!

账目情况使用电脑网络化统一管理。

《连锁经营财务管理问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加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贸部《连锁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和连锁企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多种形式各个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具体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等系统的直营连锁 (又称正规连锁) 企业、特许连锁 (又称加盟连锁) 企业和自愿连锁 (又称自由连锁) 企业等。
  第三条 企业应在实行连锁经营后的一个月内将连锁经营的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
  第四条 连锁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 连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会制度的规定全面系统地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有关方面通报重要的财务信息。
(二) 连锁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特点按照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建立适合企业经营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 连锁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财务监控体系。通过建立制度监控、会计监控、实物监控和指标监控等方式使总部及时掌握销售、价格、存货、纳税、资金等方面的信息了解各门店的外部或内部情况并及时调整调控措施。
(四) 连锁企业应当逐步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
  第二章 直营连锁财务管理
  第五条 直营连锁指各连锁店同属一个投资主体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的统一总部对分店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六条 直营连锁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制。同一地区或城市的连锁企业实行“总部——分店”管理模式。跨地区的连锁商店可在非总部所在地区或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实行“总部——地区总部——门店”的管理模式地区总部在总部监督下严格按总部有关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从而形成总部和地区总部两级管理体制。门店的所有帐目必须并入总部或地区总部帐目同时门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帐目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帐。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核算。
  第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各门店经营和改造所需资金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筹措统一安排。各门店存入银行的款项要及时通过银行结算划转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帐户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计划调剂。总部和  地区总部对门店可建立备用金制度门店不得坐支销货款。
  为加强总部、地区总部的资金融通和调度力度总部或地区总部在内部资金管理上应通过建立内部资金调剂中心对门店实行总一开户、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第八条 存货管理。除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外总部和地区总部要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总部对地区总部的商品配送作为销售处理。总部或地区总部配送给各门店的商品作为内部移库处理其计价可以采取成本加一定费用计价法、成本加一定比例的毛利计价法、市场售价计价法和协议计价法。具体采取哪种计价方式主要应遵循便于管理、便于考核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要求。
  总部或地区总部所在城市的门店经营的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由总部统一采购、结算直接配送到门店;不宜统一配送的商品由门店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生产点取货或在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的渠道和价格浮动幅度内由门店用备用金直接采购按规定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帐。
  总部或地区总部对门店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进价数量控制 (不便保管的鲜活商品也可采取进价总金额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电算化管理单品进价核算。门店每月对商品进行盘点建立实物负责制度。总部或地区总部要核定商品损耗率超额损耗部分由总部或地区总部从门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门店要根据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及时提出调整商品结构的建议对接近保质期的商品经常清理以便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时调换。

建议使用网络化管理,对各分店的进出货情况、账目情况使用电脑网络化统一管理。(可使用进销存软件达到此经营目的,如:管家婆、速达等)

首先你可以采用一些财务软件来进行管理;其次,在流程上,你可以把每家店的财务分开进行管理,也可以汇总进行管理。具体还有什么问题吗?

楼上的建议不错,顶一下!

先开好一个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