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手工缝衣服:今年20周岁以下的可以报军校,复读生也可以,是真的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07:13:45

特殊院校的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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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军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是:高中毕业生年龄为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9月1日)未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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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校是培养各级军官的各类大学、学院和学校的统称。主要分为指挥院校和各类专业技术院校。指挥院校,主要负责培养各级各类指挥军官;专业技术院校,
主要负责培养各级各类技术军官。指挥和专业技术院校,可按照军种分为陆、海、空和二炮四大类。陆军院校可按照陆军兵种性质,分为步兵(装甲步兵)、坦克兵、炮兵、防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航空兵等初级指挥和专业技术院校。还有一些全军性院校,如国防科技大学、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解放军外国语学院等,则为全军培养初级技术军官。

在军校中,凡设有大学本科班或大学专科班的指挥院校称学院,并分别冠以学校所在地的地名和军兵种名称。如,蚌埠坦克学院(校址安徽省蚌埠市,主要培养坦克兵初级指挥军官)、石家庄陆军学院(校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主要培养步兵初级指挥军官)等。凡设有大学本科班的专业技术院校,称大学或学院,如理工大学(校址江苏省南京市,培养工程兵等专业技术军官)、装甲兵工程学院(校址北京市,主要培养装甲兵专业技术军官)。

2.报考条件

报考军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是:高中毕业生年龄为20周岁(截止到当年9月1日),未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身体健康。报考军队指挥专业的考生在具备一般考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有强健的体魄;适合作为指挥员培养的良好气质;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

3.政治考核

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对人员的政治素质要求很高,即:要求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自己的人民、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的思想品德。这就要求对准备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行列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的标准,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的规定执行。

对考生进行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内容是,看其是否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部队工作,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考生所在单位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做出真实、准确的鉴定。政治审查材料要齐全。

4.面试和体检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其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

面试检测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检验考生的反应能力、心理气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的专业的需要。

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的身体复检工作,由各省军区、警备(卫戍)区会同军队院校招生人员进行组织。复检工作根据地区情况,可集中一地或分片在军队医院进行。复检的时间,一般应在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后,复检考生的数量及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军队院校招生复检工作的要求是:参加组织考生复检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严格实行分工负责和主检医师签字的制度。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的体格检查无效。

5.入学复查

考入军队院校的新生在入学后需要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文化、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依据政审条件,侧重考生是否愿意献身于国防事业,是否热爱军队和所学专业;文化方面的考核侧重于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确认考生的高考成绩是否真实;身体方面,按照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所有考核与复查的条件或标准,均与考生录取时的各项要求相同,不会另立标准或提高标准。复查工作按规定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

6.待遇与就业

学员入学后,经过复查完全合格者,取得军籍和学籍,成为所在院校的学员。其家庭享受光荣军属待遇。学员本人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具体内容是:统一发放学员被装,佩戴学员肩章,按照军校学员伙食灶别标准供给,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此外,每月发放津贴费,其标准是:第一年,每月每人80元;第二年,每月每人100元;第三年,每月每人120元;第四年,每月每人140元;第五年,每月每人160元。听报告和传达文件,享受排职干部待遇。军队院校的学员,每学年放寒假和暑假各一次,两个假期的总时间不超过6周(含往返途中的时间)。每学年按学员标准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

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实行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各类毕业学员必须按照专业和培养目标进行分配。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毕业生。毕业学员除培养目标为机关业务的以外,不直接分配到机关工作。入学手续不全,以及在军事、政治、身体、学业等方面不符合培养目标的学员,不得予以定职定级,不得向部队分配,接收单位不得下达干部任职命令。

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根据专业对口分配的原则,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以便学以致用。从总体情况说,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应到基层部队排长或相当于排长的位置上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别的毕业生,一般应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毕业学员在见习期满后是任命为现役军官还是文职干部,主要取决于所分配单位的性质和从事工作的岗位确定。其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现役军官范围的,即可按规定授予军衔;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文职范围的,就任命为文职干部。在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工作的基本上都被任命为现役军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都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经培养院校批准,每年都可有少量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军队院校以及军队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一经录取,在就读研究生期间,即享受干部待遇。

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外科

第一条身长、体重低于下例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他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疝修补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腱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腱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附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二)轻度腋臭(限陆勤学员)。

(三)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他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100次之间,或在50~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叶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十六条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5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右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五)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13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他心理障碍,合格。

第二十一条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

鼻中膈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二十九条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眼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隐斜视超过15度,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牙合过0.5厘米,开牙合超过0.3厘米,覆牙合大于三分之二,反牙合,牙列不齐,尖圆形牙弓、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潜艇学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学员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者。

(五)上下颌牙不咬合到对侧牙龈,不伴随其他体征的深覆牙合。

妇产科

第三十七条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则

1.条文中凡用“以上、以内”词语表述时,含该数字本身。凡用“超出、低于、小于、大于”词语表述时,不含该数字本身。

2.标准体重计算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检验要求: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标法为准

只要凭参加200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身份证,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