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图城上城(水岸花城):有这样的嘛?,明明我家的房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2 11:06:31
我家住在农村,现在农村城市化建到了我们那里,可问题来了,我家有一处老房,给我的大爷家住了(东北搬来天津的),当时我母亲答应500块钱买给我大爷家,出于亲戚原因也是可怜他们没地方住,但是我大爷家只给我家100元 . 现在我们家的老房工业占地被征走了,可是我大爷家知道要占地了又给我家送了400元,我母亲没要,我大爷家的哥哥 就要打我父母亲.这还是人吗?
问题来了由于是老房,没有房权证,也没有次签署任何的买卖条约.一旦打官司,会怎样判定呢??

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就算你们签订了书面合同,如果没有在行政机关(如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房产权属的转移,房产的所有权仍然没有转移。

至于是老房子没有房产权证,可以通过户籍证明、邻居证词、继承关系等各种证明来佐证,这是旧城改造拆迁中常见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大量民间的老房产都没有正规的房产权属证明,但是,通过房地产行政机关的调查和当事人的举证是可以理清产权关系的。

房产买卖合同是否违约属于债权问题。(如本案中,你们家因为拆迁不想履行原来的口头买卖合同)但是,房产的归属属于物权问题,是两个概念。

动产物权的转移以占有支配作为标志,比如买卖货物等动产,动产物的合法占有就是物权的标志。(动产中只有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用类似于不动产的登记作为物权转移的标志)

而象房产这类的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房产行政机关的登记备案,就是说不动产物权并不因为占有或支配而转移。

所以,结论是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家的,你们家可能涉及违约。虽然是口头约定,但是,如果对方有证人或证据,那么你们家有可能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另外,由于对方一直长期没有支付剩余的房款,所以,对方也可能涉及违约。你们家可以以对方违约在先,进行抗辩。由于对方未支付大部分的房款,可以视为根本违约,你们家的抗辩理由一般会成立。但是,由于你们家默认对方居住,不论是基于同情还是其他原因,法官有可能会认为对方未支付房款的违约行为已经被你们家所接受,因此,该违约行为成为了合同相对人(你们家)默示同意的时候就不构成违约。

因此,我的法律意见是:

一,如果对方只是和你们家有口头约定,且对方没有其他证人(非利害关系人)或证据证明,你们可以否认该口头合同,使对方因为举证不能败诉。

二,如果对方确实有非利害关系人的人证(如邻居、居委会等),你们提出由于对方未支付大部分房款,该协议早已经失效,之所以让对方居住是因为同情其困难,跟房产买卖没有关系。

三,即使法院认定合同成立,你们家也可以在考虑违约赔偿远远低于房产的损失的情况下,支付违约赔偿保住房产。因为,不动产从未进行转移。

通过诉讼的方法解决,但是毕竟已经卖了

诉讼